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现就我局2018年部门决算面向社会公开,具体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具体包括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进、管、出”和企业人才的推荐引进、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社会人才职称评定及档案管理,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职工维权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2018年,局机关设办公室、财务人事科、事业人员管理科、监督监察科、教育培训科、政策法规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社会保障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11个内设科室及县纪委驻县人力社保局纪检组1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主要包括:局机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2个参公事业单位,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县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6个单位,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24人(不含派驻纪检组3人)、行政工勤2人、参公事业9人、事业19人,实有人数45人,退休人员28人,临聘(含见习)人员11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8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在2019年完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15.79万元,支出总计1,015.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4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项目纳入2017年实现支出,导致2017年项目支出决算数较大,主要有: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资金126万元,社保经办机构金融机构手续费80万元,村卫生室医保联网56.85万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经费30万元。加之,2018年财政收紧,加大项目支出管理,项目数量减少、金额减少。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62.34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同“1.总体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79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4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同“1.总体情况”。其中:基本支出814.98万元,占80.23%;项目支出200.81万元,占19.77%。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4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项目纳入2017年实现支出,导致2017年项目支出决算数较大,主要有: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资金126万元,社保经办机构金融机构手续费80万元,村卫生室医保联网56.85万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经费30万元。加之,2018年财政收紧,加大项目支出管理,项目数量减少、金额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45万元,增长54.53%。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按规定追加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50.00万元、事业单位配套平时考核奖励23.59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绩效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40.36万元、2017年7月—2018年12月机关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基础绩效水平调标34.58万元、2017年文明县城创建奖24.17万元、2018年人员变动调资等调整预算51.99万元、2014年10月—2018年8月离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6.76万元等。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4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1.收入情况”。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45万元,增长54.53%。主要原因同“1.收入情况”。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教育支出3.53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0.06万元,占9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45万元,增长61.63%,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按规定追加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50.00万元、事业单位配套平时考核奖励23.59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绩效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40.36万元、2017年7月—2018年12月机关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基础绩效水平调标34.58万元、2017年文明县城创建奖24.17万元、2018年人员变动调资等调整预算51.99万元、2014年10月—2018年8月离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6.76万元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6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1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增加离退休人员待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2万元,增长765.7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177.07万元,而在基本支出中仅列支8.06万元,计185.13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共列支日常公用经费182.6万元,公用经费2018年较2017年减少2.5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万元,下降19.0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2017年减少支出4.9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人力社保领域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多导致公车运维费略增。
公务接待费14.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从严审批、从紧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1批次1,7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2万元,增长765.7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运行经费177.07万元,而在基本支出中仅列支8.06万元,计185.13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共列支机关运行经费182.6万元,机关运行2018年较2017年减少2.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必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全县非县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及配套软件、硬件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0.81万元。主要用于人力社保领域信息化建设(全县非县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体系提档升级等能力建设以及保障全县性专项工作(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招考工作经费,人社系统信访维稳,工伤调查与认定,劳动监察协管及两网化建设、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正常开展,人力社保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如:城镇登记失业率3.4%;城镇新增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31.25%;新增创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28.33%;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完成市局目标任务的263.72%;职业培训完成目标任务的114.5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8%。忠县时代孵化基地成功获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红高雷公司忠州三宝系列绿色农产品加工项目”进入“渝创渝新”创业大赛50强。引进人才393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4人。选派的参赛者陈涛荣获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车身修理项目重庆赛区第1名。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完成年初设定的6个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搬迁装修、必备设施设备添购以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含装修、办公家具及必备设施购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管档设施安全运行天数365天;二是档案服务人次5571人次;三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四类)100%;四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2.6%;五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5.70%;六是劳动人事争议终局裁决率35.14%。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专项(项目)名称 |
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负责人及电话 |
涂志华54239468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 单位 |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00% | ||||||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 |
50 |
50 |
100% | ||||||
县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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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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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总体 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成档案中心装修、搬迁工作,并正常运转; 2.完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搬迁,完成市局下达的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指标要求。 |
全部完成(详见“绩效指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档设施安全运行天数 |
365 |
365 |
|||||
档案服务人次 |
≥5000 |
5571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四类)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调解成功率 |
≥60% |
62.60% |
||||||
仲裁结案率 |
≥95% |
95.70% |
|||||||
终局裁决率 |
≥35% |
35.14%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9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