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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23370942859XU/2020-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重庆市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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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政策,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运行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五是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负责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七是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薪酬调整政策,审核监督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及经营管理者工资标准,落实上级有关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八是参与拟定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人才引进政策等工作,协助做好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职称评聘、专家综合服务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九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市级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负责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十二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十四是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十五是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六是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十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共有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公单位4个,即:县社会保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县退管中心)、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2个,主要包括:县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二)机构设置”中所列8个单位中,除县社会保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个单位单独核算外,其余5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作为1个单位编制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按机构改革要求,对7个事业单位进行了职能职责调整和规范,不涉及机构撤、并等情况。划出的职责有:将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将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将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科学技术局。划入的职责有:将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人力社保局。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以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职能转变情况: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关职责分工明确情况:与县教委分工。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县教委等部门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改时,新组建了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职责、人员从县社保事务中心剥离,同时,完成了固定资产划转,预算指标剥离,财务管理分离等相关工作,运行平稳、有效。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011.91万元,支出总计4011.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12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一是机改时,县社保事务中心向县医疗保障局分流、调出人员共23人,大幅减少人员支出,同时,2019年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目标绩效调标,二者叠加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19万元,下降12.77%;二是县社保事务中心特殊人群(村干部及协税员)社保补贴年初未预算、本年度调整预算追加并实现支出350.30万元;三是县就业人才中心2018年度创贷担保贷款放贷较2017年度有大幅度增加,导致创贷贴息支出2019年度较2018年度增加155.47万元16.57%;局机关(含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5个事业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局机关”)2018年部分项目纳入2019年实现支出,导致2019年项目支出2018年的187.40万元增长88.47%。涉及的项目主要有:追加2017年社保征收经费170万元、追加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53.76万元,本年度使用以前年度预算的“全县非县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经费49.44万元。除此之外,本年度项目数量、金额实际上是大幅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01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12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与“1.总体情况”相同。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1.9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01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12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与“1.总体情况”相同。其中:基本支出2090.91万元,占52.12%;项目支出1921.00万元,占47.8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终决算要求实行零结转以达到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11.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0.12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与“1.总体情况”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12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与“1.总体情况”相同。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3.26万元,增长78.41%。主要原因是以下支出2019年度年初未预算或以前年度预算,但在2019年度实现支出并填列决算形成:一是县社保事务中心特殊人群(村干部及协税员)社保补贴350.30万元;二是县就业人才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981.45万元及创贷贴息奖补资金47.00万元;三是局机关以前年度预算3个项目计273.20万元(追加2017年社保征收经费170.00万元、追加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53.76万元全县非县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经费49.44万元),2019年度追加项目预算2个、18.00万元(2019重庆英才大会工作经费10.0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服装购置8.00万元)本年度项目数量、金额实际上是大幅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12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与“1.总体情况”相同。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3.26万元,增长78.41%。主要原因与“1.收入情况”相同。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终决算要求实行零结转以达到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32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86.07万元,占61.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28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年终目标考核绩效奖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年初预算时未全额预算,年中根据考核结果据实追加预算;二是年度调整预算时调增加20187月—201912月基本工资调标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61.59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农林水支出1371.98万元,占34.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1.98万元,增长0.00%

(5)住房保障支出86.95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19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机改时县社保事务中心向县医疗保障局分流、调出人员共23人,局机关2019年退休2人、调出2人、机改分流出5人,县就业人才中心退休1人,导致人员支出大幅减少,同时,2019年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目标绩效调标,二者叠加形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0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09万元,增长49.94%,主要原因:一是将职工差旅费补助及工作餐经费纳入当年预算;二是财政局调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物业服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7.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县内因公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2.2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公务出差、公务用车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局机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略有下降,县社保事务中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明显

公务接待费21.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人力社保局及市、县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4.8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要求严格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标准、限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略有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93批次35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物业服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09万元,增长49.9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将职工差旅费补助及工作餐经费纳入当年预算;二是财政局调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59.13%,主要原因是从严审批会议频次、规模等,从严控制会议费开支标准形成。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26.82%,主要原因是从严审批外出培训学习,导致培训费用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主要用于公务、应急保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517.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圆满完成了年初申报目标,有力地保障了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较好实效。

以县就业人才中心的“创贷贴息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为例,主要工作成效有:城镇登记失业率3.1%;城镇新增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42.23%;新增创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完成市局目标任务的149%;职业培训完成目标任务的102.6%;忠县时代创业孵化基地严格按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要求开展工作,全年已累计孵化企业44家,为企业服务50余次,举办了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劳动争议、法律知识等讲座共计37次。2019年基地引进优秀企业6家,带动就业20余人。推荐15名创业者参加“渝创渝新”创业大赛和首届农工创新创业大赛,3个项目入围决赛。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创贷贴息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度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全年追加预算数为1527万元,执行数为1314.91万元(其中年末财政为了实现收支平衡,将实际已拨付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333.46万元调账实行预拨付并在2020年调账实现支出),完成追加预算的86.11%主要产出和效果:支持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络商户、农民、合伙创业、小微企业等自主创业,直接帮助1612人成功创业,带动3200余人实现就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除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外,重点特殊群体多数是年龄较大、长期患病、身体残疾、文化层次低、技能缺乏的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帮扶实现就业后稳定性差、收入较低,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部分返乡人员虽有创业意愿和热情,但受资金、管理经验等限制,创业条件不成熟,创业成功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用好创业扶持政策。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忠州日报、“忠县人才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受惠面。不断优化创贷经办流程,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在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同时,把好资金安全关。二是组织开展高质量的返乡创业活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申办各类高质量的创业活动,为返乡人员创业提供更多的创业信息和创业渠道,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力所能及地解决其资金、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其创业成功率;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创业典型,推荐项目参加重庆市“渝创渝新”、农民工创业大赛等活动,努力在全县掀起返乡创业热潮。三是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孵化基地及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指导、管理和评估工作,依托其开展创业活动,鼓励创业者入驻基地创业,让其充分发挥创业孵化作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9468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创贷贴息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

                                                       单位:万元

专项(项目)名称

创贷贴息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负责人及电话

郭华林   023-54234933

市级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县级主管部门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527

1314.91

86.11%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

1223

1029.23

84.16%

县级资金

304

285.68

93.97%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2019年全年共审核发放1612笔、216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4500万元的149%,完成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0000万元的217%。直接帮助1612人成功创业,带动3200余人实现就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

≥7%

14.73%


质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90%

≥90%


资金足额拨付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实施后财政资金撬动效应

≥1倍

14.21倍


社会效益指标

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

≥40%

≥4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的满意度

≥80%

≥8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80%

≥80%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80%

≥80%


说明

2019年四季度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抽查发现,2人创业担保贷款的使用方向不规范,资金流向个人大额消费领域,未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涉及资金20万元。一是2019年2月沈飞获得新生街道社保所审核的贷款资金10万元,当月转账8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二是2019年4月李才金获得黄金镇社保所审核的贷款资金10万元,当月转账10.6万元支付商品房余款。”

我局已经召集承贷银行召开了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会上明确要求,承贷银行工作人员必须向借款人强调资金用途且必须做好贷后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借款人强调资金用途,只能用于生产经营,不能用作他用,并配合承办银行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规范性及效果的监测力度,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

沈飞(身份证号:5112**********0316),2019年的2月14日以农村自主创业身份申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于2020年2月13日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忠县支行归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李才金(身份证号:5122**********9674),2019年的4月19日以农村自主创业身份申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客户承诺将于2020年4月19日前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忠县支行归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经核实,沈飞,李才金两人未将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我局将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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