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您当前的位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859XU/2020-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字号: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准,我局拟对2020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面向社会公开,具体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机构改革人员定岗、竞岗和分流政策。拟订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的具体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的具体办法;拟订贯彻落实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责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落实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确保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牵头组织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聘任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措施和办法;拟订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落实;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牵头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牵头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保障监督监察,协调劳动、人事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忠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承办、交办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承办、交办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承办、交办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目前,我局局机关设有办公室等10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与县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共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为1个会计核算单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分别为独立核算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的《忠县机构改革方案》(渝委发〔2018197号)和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忠县委发〔20191号)要求,将我局原有的公务员管理和党群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整合到县医疗保障局,优化、整合后,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08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9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调出23人到新组建的县医保局,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25.59万元;二是压缩2020年度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65.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08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083.7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3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1.82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691.0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25.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65.41万元。主要原因同收入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3.73万元,比2019年减少69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73万元,比2019年减少325.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调出23人到新组建的县医保局等,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含统一核算的5个单位)、县社保事务中心、县就业人才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9.00万元,比2019年减少36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大力压缩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局机关负责的各类人事考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县社保事务中心的社保服务大厅运转和县就业人才中心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重点工作。

县人力社保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06万元,比2019年增加1.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7.06万元,比2019年增加3.2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计算基数增大形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比2019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事业单位公务车的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由原来3.00万元/.年调整为2.00万元/.年,局属事业单位共2辆公务车预算共减少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5.19万元,比上年增加275.5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以及局属退管中心、考培鉴定中心、档案中心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也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7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9.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志华电话:54239468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