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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233451809351B/2021-00178
[ 发文字号 ]
忠就人发〔2021〕18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就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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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就人发〔2021〕18号

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和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忠人社〔2021〕109号)精神,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需强化职业指导,优化社会保险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忠县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下列人员不符合享受条件:

⑴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职工作人员。

⑵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雇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等自主创业人员。

⑷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原享受过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补贴年限累计计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能与原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单双解”社保补贴重复享受。

男性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需到社保局打印参保证明;具有国有企业特殊工种就业经历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承诺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不超过本人正常退休年龄,承诺样式见附件5),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查询其档案后,最终确定退休年龄。

    二、补贴程序

(一)失业和援助对象登记

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前,必须处于失业状态,才能享受该项补贴。各乡镇(街道)需主动作为,将有意愿灵活就业,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同步进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登记,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各乡镇(街道)尽量指导就业困难人员,用重庆人社APP或重庆智能就业官方平台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手机外网)进行失业、援助对象登记。

(二)就业和补贴备案登记

登记失业的援助对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台账,跟踪服务,开展职业指导。通过灵活就业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及时在“就业系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时同步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预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注意:合同起始时间在失业时间之后),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摊贩提供进货凭证或城市管理费凭证或经营图片。各乡镇(街道)需提醒预申报登记人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不能欠费。各乡镇(街道)尽量指导就业困难人员,用手机外网进行就业和补贴预申报登记。

(三)就业真实性定期核实

各乡镇(街道)自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贴预申报登记起,建立台账,通过以下方式,核实其灵活就业真实性。一是按月电话核实,家政服务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雇工,电话向雇主核实。网约车驾驶员向网约车公司人事干部核实。摊贩向本人核实。二是签到制度,各乡镇(街道)需建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微信群,每月至少在群里不定时点一次名,要求申请人员以上传工作照片的形式签到。遇无微信的大龄人员,每月需现场走访照相。三是在一个补贴周期内,走访一次预申报人员工作地,留存笔录(附件4)。通过以上三个方式核实后,若发现问题,及时在就业系统终止灵活就业。

(四)社保补贴按时申报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各乡镇(街道)接件时间为每年的3月或9月,补贴期限为上一年度,平时不接件。各乡镇(街道)需主动通知补贴预申报人员准时申报,原则上在3月份申报完毕。困难人员申报时,出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填写《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就业凭证:

1.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需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附件2),雇主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2.商贩需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城市管理费凭证或经营图片(每月一张)等凭证复印件。

3.网约车驾驶员需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网约车平台公司流水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五)初审录入就业系统

各乡镇(街道)收到申请资料,当场初审完毕。一是在就业系统核实,人员基本信息、失业登记、援助对象登记、灵活就业登记、社保补贴预申报登记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逻辑。二是审核申请人员提供的“就业凭证”是否填写齐全,是否真实。初审无误,及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计算出金额,并提交上来。初审和系统录入不通过,计算金额为零,及时告知申请人,退回资料说明原因。各乡镇(街道)尽量指导就业困难人员,用手机外网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六)复审公示发放补贴

各乡镇(街道)每年4月或9月上旬,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申请表和就业凭证)、补贴汇总表(附件3)和走访笔录(附件4),交我中心复核。复核时,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需再次提供佐证资料的及时提供。复核无误,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制作资金报告,报县财政局确认。县财政局确认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直发到申请人社保卡上。

三、工作要求

  1. 树立责任意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民生工作,关系困难人员切身利益,是审计、纪检监察和上级部门关注重点。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履行审核职责,使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都能享受政策,对不具备条件的,要耐心作好政策解释。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依托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在走访入户和召开院坝会时,积极宣传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提升政策社会知晓度。各乡镇(街道)要运用好社保联动信息,主动通知参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应享尽享”。

(三)强化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人,从制度上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贴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做好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针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建立“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每人一个档案袋,里面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劳动合同(摊贩除外)、补贴月度劳动照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复印件、就业证明凭证(摊贩除外)、笔录、其他相关证明等。录音、照片和视频资料,建立电子文档(以人命名)保存。宣传资料、内控制度和会议资料等作为文书档案,按年装订保存。

联系人:冉春明 电话:54231559

附件:1.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情况说明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

        4.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真实性调查笔录

         5.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承诺书


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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