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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233451809351B/2021-00345
[ 发文字号 ]
忠就人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就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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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就人发〔20217

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今年,在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公益性岗位管理仍存在不容小视的问题,仍有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身份会审制度

公益性岗位必须安置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前,必须落实登记失业和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流程审核经办。核查工商登记信息时,需多方查证,有疑问到市场监管部门内网查证。安置人员失业登记时,填写的《失业登记申请表》需按要求填写完善,抄录承诺事项,并签字按手印,然后复印一份保存到安置人员公益性岗位档案资料中。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也要每月核实其身份是否符合安置条件,及时清除不符合条件人员。

二、建立长期公示制度

公示内容:人员姓名、近期照片、身份类别、工作岗位、工作时间(非全日制人员需具体到某日某个时间段)、工作地点、工作职责、监督电话(县级电话54231559和管理制度等。

三、建立现场点名制度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每月不定时通知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集中点名,并收集现场点名图片。在镇(街道)工作的在社保所点名,在社区(村)工作的在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点名。点名时,安置人员需手拿身份证,在社保所或村委会挂牌处现场照相留存图片,图片中安置人员相貌和身份证信息需清晰可见。各乡镇(街道)必须在点名后的第二天将考勤图片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在镇属部门上班的单独建立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及时报县就业和人才中心邮箱zxjiuyeju@126.com如有请假的,需注明。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将重点核查请假人员情况。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也要落实现场点名制度,乡镇(街道)点名每月不少于2次,村(社区)点名每月不少于4次。

四、建立名额扣减制度

为确保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会不定核查公益性安置人员身份和在岗情况。若存在管理不规范现象,中心情况扣减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名额,情节严重的,送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魏红电话:54231559

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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