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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233451809351B/2022-00025
[ 发文字号 ]
忠人社发〔2022〕72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忠县就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日期 ]
2022-05-24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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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人社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帮扶工作,全力稳定我县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渠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做好就业帮扶。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开展多渠道就业帮扶,结合线上招聘会和“忠县招聘”公众微信号发布的岗位信息,有针对性的推荐就业岗位,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均能实现就业,并建好帮扶台账。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劳务经纪人用好川渝合作、一区两群工作机制,提高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力度,根据本地实际开发适合农民工和脱贫人口的公益性岗位,按规定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无法就业的农民工和脱贫人口。通过劳务经纪人、就业服务机构等,为返乡或失业的农民工和脱贫人口高质量提供“131”服务,即“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

(二)加强职业培训。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引导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积极参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更好的实现自主就业。鼓励返乡创业人员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增长创业素养和企业运营管理能力。引导企业根据农民工和脱贫人口意愿,组织在岗技能提升、新型学徒制、通用职业素质等免费职业培训。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发放职业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三)强化人文关怀。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困难人员关心关爱力度,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家庭收入、致困原因等情况,关心他们的所需、所难、所盼,通过资金帮扶、实物救助等“输血式”帮助,技能培训、劳务输送等“造血式”帮扶,全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活和就业问题。

(四)加强统计监测。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结合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依托农民工统计监测系统,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和劳务经纪人,全面开展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信息摸排,建立返乡农民工实名制台账,要重点做好疫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的统计监测,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调查、信息比对、数据共享等方式,动态掌握其就业意愿、返乡原因、技能水平、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对实现“六稳”“六保”、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及市人社局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和其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完善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

(二)确保数据质量。返乡农民工统计台账由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在农民工统计监测系统填报,对已实现就业和已开展就业帮扶的情况要及时录入系统,数据信息须经各社保负责人审定后上报,并建好工作台账。

(三)严格督导考核。对本次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就业工作考核内容,根据报表报送质量、上报及时率、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等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评分。各社保所要加强对村社区调研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 郦:54241010(职业指导工作)

魏 红:54231559(就业帮扶工作)

明 元:54235199(技能培训工作)

江晓琴:54236006(统计监测工作)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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