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宣传。面向各类生产销售粽子等节令食品的市场主体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新规,规定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售价100元以上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不高于15%、售价100元以下的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在20%左右。二是严检查。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组建成立13个专项检查组,针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商场超市、大型酒店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粽子等食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温度要求储存运输、是否检验合格后销售等情况,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5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5家、酒店3家,粽子品种80余种。三是促整改。畅通12315、1234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强制搭售、虚标原价、过度包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现并整改价签标识不完善、食品存储不规范等问题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