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我县部分群众抢购食盐,引发食盐恐慌。我局连夜部署,要求价反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于8月25日开始,立即对各辖区超市、副食店食盐销售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8月25日, 执法支队与13所市场监管所纷纷开展食盐销售检查,共检查销售食盐生活超市65家、副食店200余个,未发现有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告诫商家需诚信经营: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不得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同时提醒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要理性购买消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食盐及民生产品价格检查,严厉打击食盐及民生产品价格违法行为,守好群众“盐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