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局第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忠县工商〔2015〕13号)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1.《重庆市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忠县商务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忠县工商〔201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