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药品经营许可证》依职权注销的公告
因部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对部分《药品经营许可证》依职权注销情况予以公告。
上述经营单位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询问或者说明,逾期将正式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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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有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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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忠县汇达药品销售门市部 |
渝DB0310202 |
91500233MA616JBN1W |
2025-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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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忠县百济堂妙林大药房 |
渝DB0310189 |
91500233MA616E4M5K |
2025-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