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检查依据
您当前的位置: 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检查依据
[ 索引号 ]
11500233MB1938818C/2023-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高(中)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分享: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高(中)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市场监管所县局有关科室、执法支队:

2023年高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26    

(信息公开形式: 公开发布




2023年高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忠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忠招委202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3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高(中)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既是我们应尽之责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于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全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高(中)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有关科、队、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全力做好各考点食宿点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逐一落实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群体食源性疾病等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高考试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2023年忠县高考试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马洪鹤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学斌   党组成员支队长

万贵斌   党组成员支队政委

徐春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瑞彪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员:  食品二科科长

邓红忠  食品三科科长

张小银   特监科科长

赵后忠   药品科科长

  质量科科长

     网监科科长

    执法支队一大队负责人

杨红宾   执法支队二大队负责人

雷清钧   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

秦锑廷   执法支队四大队队长

黎万清   执法支队五大队队长

周宇斌   忠州一所所长

    忠州二所所长

陈小兵  白公所所长

汪崇文   拔山所所长

王万忠   新生所所长

  东溪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三科,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及协调工作,其他环节由相应科、所负责。

三、保障时间

高考期间保障时间:20236510日;

期间保障时间:202361114

四、保障方式

考试前,有关科、队、所按照各环节工作分工情况对各考点、考生食宿点及周边见附件1、附件2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

考试期间,安排执法人员(见附件3、附件4进驻考生就餐点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巡查领导带领巡查人员对各考生就餐点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驻点监管人员全程监管情况开展巡回检查。

五、各环节工作分工

(一)餐饮服务环节

1.开展考点、考生食宿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考试前,相关监管所要使用“重庆食安智慧监管”APP进行全覆盖、全项目专项检查,以熟食、海产品、饮料、冷冻食品、凉拌即食食品、乳制品、蛋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协助县城市管理部门对考点周边的食品摊贩进行专项整治

2.开展考生就餐点餐饮食品安全保障。

各驻点监管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完成规定动作,开展保障时使用“重庆食安智慧监管”APP“餐饮服务”的“重大活动保障”模块录入和上传相关工作资料,纸质文档由相关监管所存档。

1)指导签订《承诺书》、《自查表》。指导考生餐点负责人签订《忠县2023年高(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5),填写《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评价表(见附件6,送达《重大活动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参考名单》(见附件7),告知其履行的义务和应尽的责任,立即整改不合格项目。

2)开展食品安全管理指导。要在考试前对考生就餐点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重点食品安全管理指导。重点强调:一是要加强操作间现场保卫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后厨和其他操作间,严防食品安全隐患发生。二是禁止向考生及考务人员提供外购散装酱腌菜、凉卤菜、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三是主辅原料一律专门购买,不得使用已开封使用过的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禁止购进和使用下列原料:①发芽、发青的土豆、四季豆及野生毒蘑菇等容易产生毒素的食品;②死亡的甲鱼、乌鱼、河蟹、小虾和各种贝类;③发酵的豆制品。如豆豉、臭豆腐等;④添加亚硝酸盐、胭脂红等添加剂的食品原料;⑤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无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等;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辅材料。四是规范食品留样,留样盒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一个盒子装一种菜品,留样数量不少于125 克,在冷藏环境中保存 48小时。五是餐饮用具必须清洗消毒,及时放入保洁柜内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六是每天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开展“每日晨检”、“日管控”、“留样管理”、“食材管理”等模块操作,及时AI智能识别”抓拍风险隐患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3)开展前监督检查和食谱审查。一是要全面掌握考生就餐点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发现有身体不适症状的,要求不得上岗二是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进行详细检查,查看是否符合贮存条件、是否有感官异常、是否来源合法等。三是审查考生食谱(见附件89,限制高风险食品供应,少使用冷冻食品、少提供辛辣菜品和不提供冷食类菜品。对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开展问题复查(见附件1011),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教育部门取消本次高(中)考接待资格。

4)开展事中监督检查要坚持每天(餐)对考生就餐点的进货查验、食品储存、加工烹饪、分餐配送、清洗消毒等全环节进行现场查看,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及时控制并依法处置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计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其他环节

1加强各考点、考生食宿点及周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特监科牵头,相关科、队、所配合)

2加强对各考点、考生食宿点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的物资进入校园。(药品科牵头,相关科、队、所配合)

3加强对考点、考生食宿点周边商场、小卖部、超市、小作坊等制售食品行为监管,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净化经营秩序。(食品一二科牵头,相关科、队、所配合)

4配合县教委、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查处重点地区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发现的无照经营、销售“三无”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质量科牵头,相关科、队、所配合)

5配合县教委、县公安局开展整顿涉考培训和助考中介专项行动,对以“包过”、“保过”等名义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网监科牵头,相关科、队、所配合)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科、所、队、各驻点监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的风险隐患,坚持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维护高(中)考试安全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把控能力,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二)强化责任意识。相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执法。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检查发现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应急值守。相关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若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照《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