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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008649031Q/2025-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发布日期 ]
2025-10-29

​忠县司法局关于吴远国律师行政处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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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司法局

关于吴远国律师行政处罚的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远国

行政相对人地址

重庆市忠县忠州大道大桥路6号附2

执业证号

1500220101098821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忠司罚决字〔20251

违法事实

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违规传递文件

处罚类别

停止执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

处罚内容

给予吴远国停止执业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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