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
关于吴远国律师行政处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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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吴远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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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地址 |
重庆市忠县忠州大道大桥路6号附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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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
15002201010988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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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忠司罚决字〔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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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违规传递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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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停止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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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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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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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