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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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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既对标对表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又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同心协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开展全面总结评估,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总结评估过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方法和措施,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及时办理市、县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三是用好“两只手”,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推手”,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清理疫情防控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高效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对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助企抗疫司法同行”等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引导社会群众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公共卫生领域法治保障工作。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全县行政权力下放“回头看”,对全县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及时组织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创新合同审查方式,为招商引资提供法治保障,审查合同61件,提供建议700余条。四是抓实重点项目法律服务,积极参加县政府涉法事务处理,为县政府解决合同纠纷及土地纠纷提供法律意见。五是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今年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活动、法治讲座等100余场次,编印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等宣传资料共计1.5万册,服务企业30家,提供咨询100余人次,出具防范法律风险提示建议4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5起,援助职工45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六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忘初心惠民生,努力服务高品质生活。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和12348网络平台建设,已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37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完成《忠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480余场次,接受各种咨询解答8200余人次,通过平台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8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0余件,引导广大群众合理表达诉求120余人次。

(三)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一是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48件,提出审核建议150余条;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件,合格率达100%。二是强化源头监督,制定《忠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统一规范制定主体,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三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启动修改和废止工作,开展了交通、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含其他政策文件)262件次,对与法律法规及上位文件相冲突的8件规范性文件启动修改工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理论创新,承担市司法局关于《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研究》课题调研任务,已通过市司法局评审验收,为进一步健全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四)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二是推动落实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组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助力重大行政决策。三是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力度,举办法治讲座3次,法治教育培训4次,法治能力考查2次。

(五)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和公示,清理出我县持证执法人员共2261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91个,注销行政执法证230个。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质审查和证件办理,共审查执法人员资质827人,办理行政执法证807个。四是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93人次,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六)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强化调查与质证相结合,切实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深化“阳光复议”,今年共在网上公开复议决定文书14件,加强复议工作透明度,促进复议决定横向公平;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将行政复议案件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办案系统,严格做到有案必录,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强化过程监督监控,完善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已办结24件,尚未结案3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件,通过行政复议纠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在实体及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5件,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二是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全县行政机关应诉水平。办理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8件,办结19件,未结案9件,胜诉率达94.74%;开庭审理14件,县政府行政首长出庭3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共88件,开庭审理5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43件,占79.63%。三是坚持调防结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驻法院调解室已成功调解纠纷341件,驻忠州第二派出所调解室成功调解纠纷171件,医调委成功调解41件医疗纠纷,目前均已结案;441个调委会共计调解员1955名(其中11名专职调解员),共调解民间纠纷3040余件,调解成功30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ﻪ%,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大降低了涉访、涉诉案件的发生,真正发挥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细化法治副主任职能职责,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力度,有力推进法治副主任工作。全县142名法治副主任进村(社区)开展工作382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950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见910余条,审查各类合同260余份,开展法治宣传(讲)510余场次,修改完善村规民约200余条,调解矛盾纠纷720余起,协助申请法律援助230余件,列席村社会议430余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力度不够强、宣传面不够广,网络平台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彻底,部分单位由于人员限制,不能够很好地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三是普法依法治理依靠传统形式多,创新形式少,广泛性、实效性还不尽如人意,社会治理新格局还没有完全打开。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加大督察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促进科学决策。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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