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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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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忠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县实施方案,按照《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同心协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走出新步伐

一是创新重案会审制度。建立重大疑案研判机制,组建重案会审成员库,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自该制度建立以来已开展重案会审12次,共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5件,出具法律文书35份。2022年累计审查政府类文件233件次、合同122件次,为8件高风险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清理证明事项,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按照《重庆市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要求,2022年共办理1278件。三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企业法治体检”和“法企对接”等法律服务活动,签订《法律服务园区合作协议》。

(二)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整改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对反馈的7方面29个整改事项,制定了70条整改措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积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将其中6大类36个具体问题分解成45条办理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各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现各项审议意见均已办结。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职能,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已审核录入全县61个执法部门和1352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换发新样式执法证件。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50余人次,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机构对3076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随机抽取已结案件142件进行集中评查,50件未结案件开展事前监督,召开通报座谈会对评查发现的6大类30个具体问题进行了通报,将问题清单直接发到各执法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开展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挑选并现场检查律师代理案件32件,合格率100%。四是行政复议应诉高质高效。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完善复调对接机制。2022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9件(包括旧存案件17件),审结76件,质证审理28次,实地现场勘察调查12次,促进调解协议8件,经调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9件。2022年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圆满筹备市二中法院辖区各区县“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联席会,加强府院联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三)践行司法为民创下新成果

一是深度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围绕群众需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9个乡镇(街道)工作站配备智能法律服务应用辅助平台。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2022发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资料8万余份,开展各类法律服务3.2万件次,上门服务125人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流程,2022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69件,安排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值班272人次,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428.79万元,回访满意率100%。加强公证行业管理,推行线上线下办理公证,今年共办理各类公2426件。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主任作用,加大“重庆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小程序推广力度,2022全县116名法治副主任进村(社区)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共计8280余人次,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持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新立镇桂花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乌杨街道兴合村及磨子土家族乡小李村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6个。全年共打造群众性法治文化阵地10个,创新申创“法律之家”试点建设12个。积极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户”推选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县共选树“法律明白人”1119名,“法律明白人”村(社区)配备率达100%

(四)基层社会治理焕发新活力

一是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完善“三调”联合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吸收41名调解专家能手组建“忠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开通“调解直通车”,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县目前共有各类调解委员会444个,调解员1970人,2022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814件,调解成功8797件,成功率99.8%。打造基层法治主阵地,目前正在新立镇开展忠县首个“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现已全面完成。二是切实细化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措施。积极推进重点人群“1+4”服务管理体系,对特困人群实施临时性过渡生活救助,发放“两类”特殊人群临时性过渡生活救助金1.5万元,节假日慰问共5400元。与忠县胡燃商行建成“两类”特殊人群过渡性安置基地,可提供临时性过渡就业安置岗位30余个。三是持续强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定期举行风险研判,落实“六稳”“六保”措施,成立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29个,全年开展风险研判10次,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巡回检察工作中得到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二是对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创新不足,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县实施方案,牵头抓好贯彻落实。

(二)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对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快推动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复调对接,推广“掌上复议”,深化“以案促改”专项行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重案会审研判机制,形成司法行政大审查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法律之家”试点建设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训培养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热线和网络平台优化升级,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完善法治副主任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副主任队伍,提升法治副主任工作实效;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推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巩固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五)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持续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助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持续推进重点人群“1+4”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刑满释放人员闭环管理体系和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争取司法部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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