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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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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审计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按照市审计局批复的审计项目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紧扣全县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县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保障财政运转,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8%。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减免税费及制造业留抵退税等政策措施,全年实现减税降费3.61亿元。

——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加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73亿元,分层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安排财政奖补资金1.03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统筹安排资金2.61亿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长江干支流清漂及水资源保护。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纠正和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屡审屡犯。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县财政局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在落实减税降费、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专项资金及时分配下达、项目推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批复不完整,如预算批复率不高,未批复预算到下属单位。二是12个单位2021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小于预算批复数,个别单位在网站上公开2021三公经费预算与附表不一致。三是12个单位无预算采购118.37万元,19个单位超预算采购3112.88万元。四是未及时将市财政2021年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9980.39万元分配下达到部门和乡镇(街道)。五是5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足进度缓慢,专项资金770万元未使用。

(二)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截至20224月,4个乡镇和1个单位存量资金25.94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二是4个涉及项目均已实施完成、除结存资金按期结息外无其他资金收支的账户未及时清理。

(三)在政府债务管控方面,一是因项目推进缓慢,新增债券资金15553万元使用不及时。二是截至2021年末,4个单位已完工项目的债券资金结余220.07万元未及时统筹。

(四)在财政收入征管方面,一是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259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1641.12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末,个别单位利息收入余额40.3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财政非税专户当年1221日以前已收缴的非税收入30517.0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全县214个一级预算单位实施大数据审计分析全覆盖,重点审计县司法局等5个单位。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预算收支基本真实合法,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预算编制和决算编报方面,一是2个单位未将2020年结余资金929.32万元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二是1个单位未将上级补助的考试补助费47.4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三是1个单位未及时兑现退耕还林直补资金2786.65万元。四是1个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编报不真实,决算数比实际发生数少10.53万元。

(二)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1个单位2021年对本单位非专家人员发放评审费用4.07万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未使用重庆公车管理系统调度车辆,未对车辆实施信息化管理。

(三)在财政资金资产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虚列支出将结余转入代管资金105.8万元。二是1个单位实施项目发包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3家企业之间的围标行为。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20214月至20216月,对忠县2018—2020年度交通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项目组织交工验收方面,截至20214月,31四好农村公路项目、19个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二是在履行行政审批管理职责方面,31个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初步设计审批前置工作。三是在交通建设信用信息管理方面,22个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未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四是在养护专项资金方面,7个乡镇(街道)将27.86万元养护资金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2021紧紧围绕“六稳”政策措施,抽查21个部门单位、110家企业,涉及财政资金4.82亿元。全年查处问题59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方面:

(一)在退捕渔船清理处置方面,截至20213月,未将渔船拆解收入67.16万元上缴县财政。

(二)在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构建方面,一是截至202111月,共建成基层示范社7个,均在资产状况、股权结构等5个方面不满足建设标准。二是建成的7个基层示范社中有2个实际为未参与经营的“挂牌社”,占建成总量的28.57%

(三)在基层供销社财政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方面,1个单位将本应购置4个乡镇基层供销社经营场所的专项资金100万元,违规用于购买忠县城区2个门面并用于对外出租。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及2个国有企业2019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非正常经营企业数量较多。截至202012月,全县共有县属国有企业42户,其中僵尸空壳等非正常经营企业12户,占县属国企总数的28.57%

2.企业资产不实。8家企业因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等导致企业资产不实。

3.资产管理不规范。截至20218月,2家企业房屋等固定资产闲置31420.6平方米;2家企业应收未收出租房屋租金1084.73万元。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2012月,1家企业两年以上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项共计215.8万元,主要为其他单位及企业检测费欠款、借款等。

5.超越资质范围承接检测业务。1家企业等级证书为公路工程综合丙级,检测内容为土、集料等11项,却与施工单位签订试验检测合同,负责施工试验检测(含桥梁、隧道相关的基桩完整性、地基承载力等检测业务),合同总金额405.62万元。

6.未及时收取勘测服务费。截至202012月,未及时收取6家私营企业、2家国有企业勘测服务费10.72万元。

7.业务用车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未建立车辆使用维修(保养)档案,未核定车辆百公里耗油量。

8.违规长期租用业务用车。1家企业2019年至2020年未经县国资中心备案并报县车改办批准,以年租赁费4.5万元/辆租赁忠勤公司两辆越野车用于日常测绘工作,租金18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不规范。截至201910月,3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未备案。

2.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未发挥作用。截至202110月,因缺乏运营经费,未将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无法上传,无法对28座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测。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严格按市审计局、县委审计委批复的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共完成公共投资项目2个,涉及金额1.8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揭示工程结算不准确的问题,如个别结算审计项目,存在计算部分未实施工程内容、重复计算部分工程内容等问题。

2.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的问题。如个别结算审计项目,未按施工图施工,导致结算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

同时,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和监理监测等参建单位履职情况的审计调查力度,开展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的核查工作,核查发现部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存在结算价款不真实、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移交委托单位处理。通过上述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促进社会中介机构及参建单位遵守执业准则,严格履行职责。

七、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以上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2宗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全县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截至20227月,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50个,已整改到位41个,整改问题金额8.06亿元,占88.04%,正在整改9个,主要涉及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及收回长期借款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宏观调控政策更加稳健有效。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合理安排支出预算

(二)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增强预算刚性,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

(三)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健全向上争取资金保障和考核机制,推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三资统筹,切实盘活存量、做大增量,不断增强财政“三保”能力。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加强债务实时监测,精准识别变相举借债务行为并严肃问责,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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