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忠安办﹝2014﹞42号)、忠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防洪安全检查的通知》(忠水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电行业实际,现对全县2020年水电站安全“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予以公示,以便工作联系和监督。特此公示。
附件:忠县2020年水电站“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