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水利局>公告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水利局>公告公示

忠县水利局关于忠县白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日期:2022-07-11
字号:
分享: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24号)、《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库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水库管理保护范围,现将忠县白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水利局建管科,联系电话:54688187

附件1:白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概要表

附件2:白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图

忠县水利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白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概要表

类型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坝区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坝区管理范围为主坝坡脚和坝端外一百米,其他建筑物延外轮廓线外延五十米,坝区管理面积为68229m²,其中坝端两侧居民区不纳入管理范围。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坝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二百米区域,坝区保护面积为334560m²。

库区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线(355.92m)以下范围,其中库区管理范围不涉及其他建筑物,库区管理面积为1916166m²。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库区保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线(355.92m)以上至与坝顶高程(356.80m)齐平的库区,库区保护面积为3014m²。

附件2:白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