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23〕12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从严抓实水资源管控
(一)强化节水与取水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年用水总量9416.77万立方米,单位GDP用水量下降约20%,达到考核目标;完成“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落地合同节水1例;完成74套计量设施排查整改,审核142家取水单位用水计划,审查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10个,新发取水许可证5个;开展地下水、高铁项目取水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取水手续,补缴水资源费3万余元。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更新公布43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整编10处生态流量断面资料,生态流量达标率100%;按时报送15个断面水质监测成果,水质合格率100%。
二、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一)强化履职,推动河长制落地见效。优化设置三级河(库)长717名、河库检察官(警长)33名、法官10名、民间河长384名。建立“一书一单一图”巡河制度,各级河长巡河超6.37万人次、完成率173%。推动销号整改涉河问题2319件次,办结率99%。贯彻落实市、县级第7号总河长令,组织开展河湖岸线整治专项行动,闭环整改2025年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反馈问题2个,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项目22个,核查水利部河湖库遥感图斑“回头看”196个,常态化开展河库“清四乱”,整改销号问题14个。《忠县创新治水管水体系推动河长制走深走实》入选全市2025年经济领域改革典型案例(第一批)。
(二)创新共治机制,凝聚河湖(库)共治合力。深化“河长+”协作机制,联动“河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开展联合巡查5次、联席会商3次,保护水源地10处、治理污染水域16.2亩。强化“党建+河长”共治机制,组织水利系统党员代表及其子女开展暑期“大手拉小手,共建幸福河”活动,组织水利系统退役军人志愿者开展“水利铁军心向党,军民共护幸福河”活动,累计发放河长制宣传资料4200余份,清理河道垃圾50余公斤,用实际行动守护江河安澜。强化跨界联防联控,与万州、石柱等5个区县形成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在白石河、黄金河等7条重要河流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央媒新华每日电讯报道《重庆忠县:创新治水管水模式,绘就碧水长清新画卷》。
三、严格河道管理,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一)严格采砂全过程管控。编制《2026—2030年度长江忠县段采砂规划可采区初步方案》;落实“一船一员”驻场监理制度,妥善处置金沙8001采砂船险情;推动19条河道清淤疏浚砂综合利用权出让,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二)夯实河道管理基础。完善河道名录动态管理,落实山区河道“四级责任人”责任;完成104条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水系市局复核,20条水普外河道划界工作,累计划界河道长度203.949公里、岸线长度408.68公里;制定下发农村水系管理通知,健全农村长效管护机制。
(三)强化水域岸线管控。严守涉河项目审批底线,规范审批13个涉河建设项目,杜绝15件次违规占用岸线行为;协调长江委推进金龙船厂,高铁站场,高铁站东站西大桥,漕溪河生态修复等6个项目的涉河审批办理;依托“一单一书一台账”体系开展30次涉河项目现场检查,常态化推进监管巡查;多措并举推进河湖“四乱”问题系统整治,2025年累计复核疑似河湖“四乱”问题217个,清理违规倾倒、堆码废弃物680余吨,拆除违建500平方米,恢复岸线1公里,漕溪河闲置砂石码头成功转型为“橘若·忠州渡”文旅地标;协助长江委完成长江岸线利用实施评估工作,完成主要河湖岸线利用现状摸底调查,实现“现状清、权属明、问题准”目标。
四、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一)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率。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2.01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预期79%。
(二)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认定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认定石桥水库小流域为“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编制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调查报告并上报。
(三)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监管。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会6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1个。开展项目检查62次,发放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文件、限期通知等26份。下发《忠县水利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忠水利发〔2025〕100号),全年共完成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4个,组织验收核查项目3个。
(四)高效开展遥感监管图斑核查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度部级、市级图斑整改销号和2025年19个图斑核查任务,累计开展22次核查,查处认定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3个,未见明显违规16个。
六、强化小水电监管,保障河湖生态基流
(一)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强化。在政府官网公示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小水电站业主(业主单位)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结合“五查四改三到位”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全年累计检查电站90座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6个,整改率达100%。指导各电站修订完善防汛抢险、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生态流量监管成效显著。严格落实《忠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生态流量联合巡查机制,安排专人监管。推进29座电站视频监控、25座电站流量监测数据基本实现与市级监管平台稳定联网。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对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全年累计发出整改通知25份,整改率达100%。生态效益逐步凸显。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全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的合规率和稳定性显著提升,下游河段水生生态环境呈现改善趋势,有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保护,并顺利通过水利部11月线上抽查,实现零问题反馈。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抓好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好各项涉水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