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水工程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锚定“十四五”时期水旱灾害防御重点任务,切实做好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政治站位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各乡镇(街道)、各水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必须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从根本宗旨、问题导向、忧患意识上把握,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防灾减灾保障。
据气象水文初步分析研判,今年总体气候形势复杂,汛期洪涝干旱并重,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多发,水旱灾害防御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项措施,加强基础工作,补齐水旱灾害防御领域短板,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责任,对水旱灾害防御领域各类“黑天鹅”、“灰犀牛”风险保持高度警惕,牢牢守住不发生水旱灾害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从最不利情况出发,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做好应对各种极端水旱灾害的准备。
二、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1.开展汛前大排查。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抽查复查等手段开展汛前大排查,严控“超标洪水、山洪灾害、水库失事”三大风险,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水库、闸坝、泵站、山坪塘等工程现状和运用条件。加强在建重点工程、防洪护岸工程、水库、防洪不达标城镇、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各单位要落实巡查制度,建立问题台账。
2.开展隐患治理。一是各单位要加强隐患治理,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对存在工程缺陷的开展维修养护,对鉴定为病险的实施除险加固,对符合条件需要降等报废的及时降等报废。要高度重视水利部、市级和县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排查未抽查水库及水利工程的类似问题。二是加快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各单位要筹措水毁修复资金,加快水利水文水毁设施修复进度,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口,于汛前全面完成修复工作。
(二)强化“三预”措施,防范灾害风险
1.进一步加强预警工作。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充分发挥已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强化专群监测预警,做好灾害性天气和雨水情预测预报。要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监测,坚持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及早发现山洪灾害征兆。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户外显示屏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资源,切实解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要突出做好面向流动人口的预警信息发送工作,努力做到预警信息发送全覆盖。
2.进一步开展各类预演。一是开展防洪调度演练。总结2020年历史罕见洪水应对经验,针对今后预测可能发生的超标洪水,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流域情况开展区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演练。二是开展水库(水电站)防汛调度演练。各单位按照水库(水电站)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强化水库(水电站)应急保障措施落实。三是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全覆盖。全县所有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务必在汛前单独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山洪灾害防御演练,重点针对预警信号发布、传递和人员转移安置等内容,确保群众在转移避险过程中能做到“方向对、跑得快”,演练责任到乡镇(街道),任务具体到村社。
3.进一步抓好预案体系建设。要结合本地历年防汛抗旱规律,汛前完成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超标洪水防御方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山洪防御预案等的编修及审批。对预案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安全度汛
1.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值守。根据今年水旱灾害防汛形势和水文、气象趋势预测,适时启动本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开展全体值班人员集中培训,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规章制度和规范文件,及时做好预警响应、信息报送、水毁和旱情上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到重大水雨情必会商、重大险灾情必响应。
2.抓好超标准洪水防御。立足最不利的因素,针对超过江河湖库设防标准的超标准洪水,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各乡镇(街道)编制乡镇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在预案编制中要对组织指挥体系、防汛准备、预测预报、水利工程调度、重要设施保护、巡查防守、人员转移安置、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细化安排,切实落实责任。
3.抓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一是进一步压实水库管理责任,各单位逐库更新2021年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二是围绕“三个重点环节”持续开展水库(水电站)检查,加大巡查排查工作力度,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工程运行安全。三是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和汛限水位管理规定,对汛限水位等内容再核实、再审定,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四是建立沿江、沿水库上下游,特别是跨区域上下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组织会商研判、实现信息共享、险情共防。
4.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山洪防御责任制体系,通过各级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二是在汛前全面做好监测预警平台和设施设备的数据更新和巡查维护,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群策群防体系建设,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受灾群众。三是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水防〔2021〕2号)要求,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群测群防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及工作保障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市领导包区县、区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村社干部包组的4级抢险救灾工作责任体系,巩固提升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联动”机制。二是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切实挑起担子;相关科室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具体责任。三是今年继续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严格逗硬考核。同时,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条件艰苦,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要关心爱护防御战线上的同志,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做好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忠县水利局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