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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77J/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忠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2023年度忠县水利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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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忠县水利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被处罚主体名称 身份证号码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书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承办人员
孙*华 51**************19 水利行政处罚 忠水罚〔2023〕第22号 未取得相关手续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限10日内自行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
3.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2023年9月20日 忠县水利局 张凤华 王建 陈丹
孙* 51**************13 水利行政处罚 忠水罚〔2023〕第23号 未取得相关手续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限10日内自行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
3.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2023年9月20日 忠县水利局 张凤华 王建 陈丹
成*明 51**************14 水利行政处罚 忠水罚〔2023〕第24号 未取得相关手续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限10日内自行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
3.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2023年9月20日 忠县水利局 张凤华 王建 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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