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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77J/2020-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忠县水利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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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承担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履行农村水利公益性管理服务职能;承担辖区内水文监测、洪旱预警预报、饮用水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节水灌溉、机电提灌、雨水积蓄利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等技术服务工作;执行辖区内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承担辖区内水利行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水旱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承担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协调农村涉水事务,配合乡镇(街道)水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综合科、水文水质监测科、工程建设科、技术服务科、运行维护科,住所设在县水利局内。按照乡镇建制设立29个乡镇(街道)水利服务站,按照职责设立1个水文中心站,作为县水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管理。乡镇(街道)水利服务站住所设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机关所在地,水文中心站住所设在顺溪场上。

核定事业编制92名,各站人员编制实行单列管理。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5名。

人员结构比例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89名,工勤人员1名。

(三)机构改革情况。忠县水利服务中心于2019年7月25日经忠委编发〔2019〕122号文件,由“忠县水务服务中心”更名为“忠县水利服务中心”。忠县水利服务中心挂忠县水质监测站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隶属于县水利局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本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996.48万元,支出总计1996.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6553.45万元减少4556.97万元、下降69.54%,主要原因是去年山坪塘项目资金支出占较大比例,今年山坪塘项目支出没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9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6.97万元,下降69.54%,主要原因是去年山坪塘项目资金支出占较大比例,今年山坪塘项目支出没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6.4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9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6.97万元,下降69.54%,主要原因是去年山坪塘项目资金支出占较大比例,今年山坪塘项目支出没有。其中:基本支出1727.15万元,占86.51%;项目支出269.32万元,占13.4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6.97万元,下降69.54%,主要原因是去年山坪塘项目资金支出占较大比例,今年山坪塘项目支出没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6.97万元,下降69.54%,主要原因是去年山坪塘项目资金支出占较大比例,今年山坪塘项目支出没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6.97万元,下降69.54%,主要原因是去年山坪塘项目资金支出占较大比例,今年山坪塘项目支出没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 5.3万元,占0.29%。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6.52万元,占11.99 %。比年初预算数215.35万元增加1.17万元,因为增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9万元,占 3.15%,比年初预算数61.31万元减少4.41万元,因缴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1440.09万元,占79.77%。比年初预算数1443.96万元减少3.87万元,因为水文监测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86.55万元,占4.80%,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3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36万元,增加124.61%,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职工工作餐费用及差旅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1.61万元增加149.51万元,增加3593.13%,主要原因移民后扶项目增加。本年支出19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1.61增加149.51万元,增加3593.13%,主要原因移民后扶项目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0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418万元减少2.1113万元,减少87.31%,较上年支出数1.72万元减少1.4133万元,下降82.1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30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2.418减少2.1113万元,减少87.3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1.72万元减少1.4133万元,下降82.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6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1054911.55元,其中,专用设备94290元,主要用于水文监测项目;通用设备6908011.55元,主要为办公室用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69820元,主要为办公用办公桌椅等。本单位无房屋无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55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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