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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77J/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原忠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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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城镇供水规划,承担供节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主管全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水事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域及期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水务局、县移民局(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县水利局,保留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忠县水务局内设科室10个,直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参公事业2个(忠县水行政监察大队、忠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全额事业3个(忠县水利质量监督站、忠县水土保持站、忠县水务服务中心)、差额事业3个(忠县忠石大堰管理处、忠县黄钦水库管理所、忠县马耳坝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4.4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57.32 万元, 主要原因是新增水文测报项目,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4.4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5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24万元,比2018年增加142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7.18万元,比2018年减少26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水利执法监督、水利安全监督、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项目等资金预算。

忠县水务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8万元,比上年增加28.18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3、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4191.4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528.21万元,车辆 55.61万元,其他资产1607.58万元。占有使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及联系方式。

预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电话:5445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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