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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77J/2020-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原忠县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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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三峡移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三峡工程忠县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牵头三峡工程忠县库区后续工作具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三峡工程忠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管理和安排三峡移民资金、物资,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

4、负责三峡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和就业培训等工作。

5、组织协调库区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等工作。

6、负责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和移民资产管理。

7、承担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拟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三峡水库忠县段蓄水、退水期间的安全监测和防范工作,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统筹协调移民工程监理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移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9、负责三峡工程忠县库区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10、负责三峡水库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承担三峡水库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职责;编制忠县三峡水库综合管理目标、任务和计划;编制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上报消落区保护、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库区消落区管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清漂捞漂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三峡水库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治理情况;收集、整理、上报三峡水库有关信息。

11、负责三峡后续项目年度方案编报、牵头组织审核年度项目合规性、上报下达我县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后续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单位构成:

原忠县移民局(同时挂忠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忠县移民资产管理中心。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水务局、县移民局(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县水利局,作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保留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目前,正在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责整合,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99万元,比2018年增加2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99万元,比2018年增加2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1.33万元,比2018年增加15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104.66万元,比2018年减少127.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预算压缩了三峡后续、对口支援等工作经费支出。

2.本部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07万元,比2018年减少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18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接待费下降引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18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车运行下降引起。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73万元,比上年增加34.09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2019年不涉及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852.6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58.64万元,车辆25.28万元,其他资产68.71万元。占有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淑蓉     电话:54232881

附件:原忠县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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