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水利局>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水利领域>水旱灾害防御
您当前的位置: 水利局>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水利领域>水旱灾害防御

关于启动县级和乡镇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6-07-02
字号: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水工程管理和建设单位:

根据县气象局2026720610分发布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202687号),忠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于20267207对县级启动防汛和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按照《忠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我局决定自20267207时对县级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同时对永丰、花桥、三汇、马灌、官坝、金鸡、石黄、双桂、拔山、新立、兴峰、金声、汝溪、野鹤、涂井、石宝、黄金等17个乡镇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一是请局有关科室(单位)根据《忠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文件和水利“1+1+9”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按照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立即响应行动,督促风险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对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按需及时派出人员、专家队伍协助一线开展洪水防御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是请各乡镇(街道)、水工程管理和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水雨情发展变化,强化值班值守,及时组织会商研判,适时启动响应,按规定科学调度,加密巡查,及时通知上下游、左右岸、沿江场镇、沿江村社等有关单位和群众避险转移,做好受威胁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叫应叫醒到户”机制,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汛同时充分利用此轮降水,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蓄水保水工作。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并按照最不利情况,前置防御队伍、物资设备、专家力量,全力防御极端洪水灾害事件。

                                                       忠县水利局

                                                      20267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