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忠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忠县生态环境局为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下设3个机构,分别是忠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忠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920.5万元,支出总计292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万元,减少0.8%,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为我局调度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920.5万元,其中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2820.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万元,减少0.8%,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为我局调度项目资金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920.5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万元,减少0.8%,主要原因是2024年相较2023年相比项目投资有所减少。
基本支出1449.97万元,占49.2%;项目支出1370.53万元,占46.9%;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占3.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全部支出,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20.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10万元,减少0.8%。主要原因2024年相较2023年相比项目投资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10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用于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减少。`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10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全部支出,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95万元,占0.1%,较去年算数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近人员培训人次和频率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7.87万元,占7.5%,较年初预算数184.72万元增加33.15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监测站人员补交2022年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77.5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76.48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增,医保费用调增。
(4)节能环保支出2436.67万元,占83.4%,较年初预算数2617.32万元,减少180.6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84.44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83.65万元增加0.79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增,住房公积金费用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67.36万元减少217.39万元,减少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89.23万元,较上年决算191.32数减少2.09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多个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100万。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7.3万元增加89.39万元,增长5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台雾炮车85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单位其他公务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公务车燃油价格上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1.81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辆雾炮车,运行成本增加,以及其他公务车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公务车燃油价格上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环境执法、环境监督、环境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费用使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4万元,增长33.78%,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一辆雾炮车,以及其他公务 车辆车辆老旧,维护成本增加,加上本年度燃油价格上涨。
公务接待费5.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到我县开展业务指导和交流学习。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5.3万元增加0.3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创建“两山”基地验收以及环保督察接待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8万元,上升9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创建两山,以及环保督察,任务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6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2.07元,车均购置费85万元,车均维护费2.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上升10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因环保督察,创建两山工作,会议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0.6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公务接待过程中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所有无公函来访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费用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提倡职工节约 ,做到人走灯灭,空调关,计算机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大气污染防治雾炮车的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及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涉及资金2920.50万元,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申报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整体目标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石渝婷 023-54230702
附件:1.2024度重庆市忠县生态环境局决算公开表
2.2024年重庆市忠县生态环境局整体目标绩效自评表
3.2024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