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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积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厂 |
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麟凤村二组 |
忠县积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紫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忠县积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厂,位于忠县忠州街道麟凤村二组(东经108°0′41.65715″,纬度34.19743北纬30°20′50.21849″)。占地面积13300m2,设计年处理规模4000t/a病死禽畜,采用直接焚烧法。项目利用原有建筑场地,原有占地面积6985.32m2,在原有建筑东侧约70m新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2000平方米,消洗中心、配电房、门卫等附属用房300平方米,冷库300立方米;购置安装无害化处理设备、防疫消毒、视频监控、无害化智能网络监管平台、专用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绿化等附属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万元。 |
(1)施工期
本项目部分厂房利用已建成建筑,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焚烧车间的建设和“设备安装和调试”,在此期间将产生施工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①大气:主要施工扬尘和燃油机械。本项目土建施工较小,且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燃油机械注意保养,采取优质燃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噪声:本项目施工内容中,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吊运设施噪声及设备运输车辆噪声,经预测计算,昼间距施工设备40m,夜间20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夜间不施工,昼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③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水量较小且水质较为简单,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设备安装调试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将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外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急冷塔或农田灌溉,不外排。
②大气环境:本工程对焚烧烟气采用:“二次燃烧热解+活性炭吸附+急冷塔+旋风除尘+脱酸系统+活性炭处理+静电除尘器”的净化组合工艺,净化后的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污水站的臭气拟采用“植物液洗涤+活性炭吸附”工艺,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恶臭污染物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③声环境影响:厂内主要噪声源为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以及垃圾运输车的流动噪声,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
在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治理措施和进一步落实削减噪声源强的措施建议基础上,本项目新增噪声源在企业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基本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考虑到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较大,因此应设置临时储存地点。堆场须设置防风防雨棚。 |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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