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城市商业功能布局,切实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县城区农副产品批发行业实行划行规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依法依规、联动共管”的原则,对城区内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冻品、干调粮油等批发业态实行统一规划布局,依法实施“划行归市”管理。
二、在县城区从事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冻品、干调粮油等农副产品批发的市场主体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消防及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规定,严禁出现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无证照经营等行为。若发现以上行为,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依法处理。
三、从2022年11月1日起,在县城区从事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冻品、干调粮油等农副产品批发的市场主体入驻政府统一规划的标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重庆智慧农商国际物流港。
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11月1日起施行。
忠县商务委员会 忠 县 公 安 局
忠县城市管理局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忠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