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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报废机动车相关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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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线索扎实整改,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全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进一步畅通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根据市商务委工作要求,现就公示报废机动车相关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忠县范围内存在报废机动车相关违法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

主要采用电话形式,也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举报,最好提供音像资料,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1、无证拆解报废机动车受理单位及举报电话:忠县商务委员会 54239920;

    2、报废机动车拆解买票伪造票证、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受理单位及举报电话:忠县公安局  110;

    3、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污染受理单位及举报电话:忠县生态环境局  54812369;

    4、汽车维修经营者承修报废机动车、非法拼装机动车受理单位及举报电话:忠县交通运输委 54408123。



                                      忠县商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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