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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517814/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忠县商务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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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项目,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088号)、忠县商务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忠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商务发〔202056号)、忠县电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忠电商纪〔20211)文件精神,现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第一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第一批)主要支持电商物流产业园城乡共同配送中心项目、镇村物流配送资源整合项目、公共产地仓建设项目、超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镇村电商站点改造升级项目、电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电商样板村打造项目、网销基地建设项目、网货包装提档升级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向县商务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所有项目均需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他材料按申报指南规定提交,材料需规范装订,一式二份)。申报时间截止2022115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二)项目初审:县商务委结合申报指南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审。

(三)项目审定:县商务委将项目评审情况,报经相关会议审定。

(四)项目公示:县商务委对电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验收和资金拨付:县商务委、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所有项目验收均需提交附件4,其他材料按申报指南规定提交,所有材料需规范装订,一式二份),组织项目审核并验收,客观公正地给出合格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并对验收合格项目和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请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于2022115日前向县商务委进行申报。(联系人:张叶清,联系电话:54453990)

特此通知


                                                     忠县商务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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