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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517814/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忠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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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项目,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088号)忠县商务委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忠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务发〔202056)文件精神,现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主要支持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电商样板镇(村)打造、电商人才精准孵化培训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事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向县商务委员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规范装订,一式二份)。申报时间截止2021730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项目初审:县商务委结合申报指南和各单位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已实施完毕,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

项目验收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县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对初审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客观公正地给出合格不合格的验收结论,确定拟支持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县财政局对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补助资金。

请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于2021730日前向县商务委进行申报。(联系人:张叶清,联系电话:54450651)

附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忠县商务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1720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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