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统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您当前的位置: 统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337748559500/2019-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8-23
[ 发布日期 ]
2019-08-23

2018年度忠县普查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字号:
分享: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方法制度,按照国家、重庆市统计标准完成各项普查和统计调查任务。

2.承担各项普查及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业务、文秘、宣传和后勤等职能(即: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文秘、宣传、后勤,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牵头拟定各项普查工作的机构组建方案,结合忠县实际制定各项普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负责普查人员的选调,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对下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县各项普查的数据汇总,并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组织普查资料开发和课题研究。

3.承担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信息。按照上级统计机构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各项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方案。负责承担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上级统计机构布置的常年性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政法系统作风调查等调查任务和临时性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区县所开展的考核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的基本公共服务、万家民营企业、社会公众生态环境、居民安全感、城市管理和脱贫攻坚等各项满意度调查的衔接沟通工作。

4.承担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区县所开展的各项调查活动的事前演示调查,并及时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供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有效消除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的各项民意调查考核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悬空现象。

5.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及民生方面的调查任务及重点目标综合考核调查分析,承担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及民生工作方面的调查任务。

6.负责收集和反映社会动态、舆情信息和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建议;收集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和反映;了解提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门所需要的信息及其他重要情况。

7.承担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定期收集编办、民政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资料,对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负责贯彻执行基本单位统计制度,“四上”企业基本情况表的审核和“非四上”单位样本比对核实工作,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管理和提供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和上级部门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二)机构设置

忠县普查中心是忠县统计局举办的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2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民情科。

(三)单位构成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7万元,支出总计69.97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忠县普查中心是2018年开始独立决算,2017年无决算数据,不能同比,下同)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6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办公费、邮电费等行政运行费用增加以及新招录选调4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6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办公费、邮电费等行政运行费用增加以及新招录选调4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8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6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办公费、邮电费等行政运行费用增加以及新招录选调4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0.15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4万元,占8.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万元,占2.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占3.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7万元,津贴补贴21.82万元,奖金10.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万元,住房公积金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1万元,医疗费补助0.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本部门三公经费在忠县统计局(本级)决算(下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费2.8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培训费0.15万元,福利费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有经费为基本支出经费,无项目经费,无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4232894

重庆忠县普查中心.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