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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748559500/2020-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重庆市忠县统计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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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本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3.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乡镇(街道)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

4.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8.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动态监测,开展社会咨询,提供决策服务。

9.拟订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10.定期考核评价全县乡镇(街道)(街道)社会经济状况;参与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报批等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和监督有关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使用。

12.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对外交流合作,指导部门和乡镇(街道)(街道)统计工作。

13.负责三峡工作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及新农村建设监督体系建设。

14.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忠县统计局(本级)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核算科、二三产业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无。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15.54万元,支出总计715.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在2019年追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两员”(即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下同)补贴。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1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在2019年追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两员”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5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1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在2019年追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两员”补贴。其中:基本支出184.74万元,占25.82%;项目支出530.80万元,占74.18%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5.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11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在2019年追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两员”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在2019年追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两员”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61万元,增长203.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242.31万元,农产量遥感调查13.5万元,“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专项经费160.2万元,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52.2万元等。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在2019年追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两员”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61万元,增长203.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242.31万元,农产量遥感调查13.5万元,“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专项经费160.2万元,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52.2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5.37万元,占94.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42万元,增长246.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经济普查年,财政追加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简称“两员”)“两员”补贴,而2018年不涉及这项开支。

(2)教育支出0.44万元,占0.0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62万元,占4.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0.92%,主要原因是20195月起国家统一下调单位缴费比例。

(4)卫生健康支出4.63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20195月起国家统一下调单位缴费比例。

(5)住房保障支出6.48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3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缴费基数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53万元,津贴补贴12.19万元,奖金24.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8万元,住房公积金6.48万元,医疗费1.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2万元,抚恤金0.3万元,医疗费补助1.4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4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公务车运行经费等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4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7.08万元,差旅费6.33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工会经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6万元,下降32.9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统计业务调查、经济普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8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经济普查、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接受市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9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2万元,下降40.7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1,0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4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7.08万元,差旅费6.33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工会经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经费和公车运行费等费用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5万元,下降60.27%,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培训会议主要集中在2018年度,2019年度是正式登记阶段,所以会议支出大幅下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普查用办公电脑、桌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42.31万元。对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从普查登记对象数、普查对象登记率等8个方面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价,从评价结果看,预算的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充分保障了全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县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谭云飞 54232894

主管部门

忠县统计局

实施单位

忠县统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242.31

242.31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评估、共享发布等工作。

完成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评估、共享发布等工作。

绩 效 指 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与否(填是或否)

末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是否核心指标(填是或否)

普查登记对象(单位和个体户)

6.17万家

6.17万家

发放“两员补贴

197.12万元

197.12万元

普查登记率

100%

100%

选配两员

616

616

培训两员及工作人员

1000余人次

1000余人次

发放普查方案、手册等普查工具书

2500余本

2500余本

发放普查报表、告知书等

100000

100000

召开各类培训会议

20余次

20余次







说明

无。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2.31万元,执行数为24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登记普查单位和个体户6.17万家;二是实现应登尽登,所有普查对象均参与普查登记,登记率100%;三是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616名;四是发放“两员”补贴197.12万元;五是培训“两员”及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六是印制发放普查方案、手册等普查工具书2500余册;七是发放普查报表、告知书等10万余张;八是召开各类会议20余次;九是实现经济普查数据与常规数据有效衔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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