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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文化旅游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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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行业企业:

根据市文化旅游委、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现将《全县文化旅游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全县文化旅游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按照市文化旅游委、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定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县文化旅游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文化旅游体育行业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县文化旅游委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行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委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承担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县文保中心、旅游科协调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逐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各旅游景区必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景区新建、新增文旅设施和生产经营场所;对旅游景区内私搭乱建、违规生产经营、违章用火用电的,必须第一时间制止,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文化广电科、行政审批科加强对旅游景区内举办商业促销、歌舞晚会等大型活动的审批,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坚决不予举办。

(二)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委属单位、行业科室必须巩固今年以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效,持续强化对监管领域内网吧、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文物建筑、星级酒店、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文保中心、各行业科室要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安全监管;其余委属单位做好场所内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建立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持续跟踪督改问题隐患,切实改善行业内消防安全环境。

(三)深化消防安全治理。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文保中心牵头组织对县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部门间联合检查,完善监管机制。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网吧、娱乐场所等企业单位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各科室针对行业内涉及餐饮的场所等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回头看”。积极配合消防大队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化体育经营场所和涉旅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执法支队、各相关科室要采取集中警示约谈、隐患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排查、部门联合检查和开展联合演练等措施,查处一批、挂牌一批、曝光一批消防问题突出和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督促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五)推进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委属单位、行业科室组织开展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涉旅企业和本单位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敷设安装,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并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执法支队、旅游科广泛发动本系统内星级酒店等高层建筑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按照行业职责配合好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排查情况录入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整治一幢、验收一幢。对发现高层建筑单位公开承诺弄虛作假或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或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七)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对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相关委属单位和科室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限要求,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如期销案;执法支队对冬防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将提请挂牌督办,并采取约谈、曝光等工作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经费,采取临时性特殊防范措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将逐件实地检查验收,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八)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县文化旅游委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督办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按照县消防大队指导要求,各相关科室配合完成2个企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示范试点,并召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

(九)强化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除机关、委属单位自行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外,要广泛发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向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有条件的单位要开设冬季防火宣传专栏,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巡回宣传。各企业要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对主要负责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持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十)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针对全县重大活动,协调县消防大队对行业内的涉会场所开展联合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前,执法支队、文化广电科、旅游科要联合对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举办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执法支队组织各行业科室,分时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委属各单位、行业科室、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集中培训发动。县文化旅游委将组织各委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文化体育经营场所和涉旅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理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并督促各委属单位、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组织培训。

(三)组织单位自查。执法支队、各行业科室要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督促委属单位、企业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重点约谈督办。要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文化体育经营单位和涉旅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

(五)注重综合治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涉旅企业及其责任人,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畅通9619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0年12月10日前)。执法支队要制发方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委属各单位、各行业科室、企业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执法支队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委属各单位、各行业科室、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委属各单位、各行业科室、企业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10项“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行业、本单位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每季度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统筹结合,确保成效。委属各单位、行业科室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重点工作、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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