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指导落实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和电竞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划和相关政策。
2.承担文化体育旅游产业相关项目的征集、策划、评审等工作,建立和维护项目库,为项目实施提供服务。
3.负责引导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构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体育,协助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项目、基地、园区的建设和运营。
4.促进全县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文化体育旅游消费工作。
5.承担全县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整合文化旅游产品,策划、推广旅游线路。
6.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推广,组织参加国内外文化旅游交易展示活动,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节庆和赛事活动的实施。
7.研究、分析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信息化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体育旅游经济发展。
8.承担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和咨询服务,负责采集、编撰、发布文化体育旅游信息。
9.承担电竞产业发展、电竞招商、电竞赛事、电竞人才培养及数字化产业发展等行政辅助性和技术服务工作。
10.具体负责文化体育旅游产业统计、分析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忠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为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信息科、宣传营销科、产业促进科、电竞产业科。本单位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2024年底在职人员14人,较上年底减少1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62.05万元,支出总计262.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8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6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8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62.05万元,占100.00%,无其他拨款。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6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8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2024年我单位全部为基本支出,支出为262.05万元,占100.00%,无其他项目等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支平衡,不存在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2.0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78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05万元,减少25.78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3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8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3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7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64万元,占7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3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5万元,占14.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5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调整,进而引起社保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2.73万元,占4.8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占4.7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3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办的市县级大型活动如两届龙舟赛、赏花季等增加,导致对口接待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增加126.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办的市县级大型活动如两届龙舟赛、赏花季等增加,导致对口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公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9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增加126.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办的市县级大型活动如两届龙舟赛、赏花季等增加,导致对口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3.1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文旅行业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30.6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0.03万元,办公家具10.66万元,主要用于电竞指挥部日常办公。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没有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本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项目经费,全部为基本支出。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2024年全年支出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无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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