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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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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县文化旅游委在人民网、新华网、国际在线、重庆日报、华龙网、忠州日报、忠县人民政府网等25个网站发布信息170余条;在“忠县旅游”微信公众号、“忠县旅游”政务微博、“忠县文旅”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40余条;我委通过党政内网报送党务政务信息16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制度机制、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推动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答复内容准确、程序规范。我委2020年度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我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委办公室总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等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做好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我委信息,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3.狠抓责任落实。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质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格式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表述正确。

(四)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我委依托忠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权威性、规范性,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切实加强“忠县旅游”政务微博、“忠县旅游”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运营和日常维护,聘请专业平台公司进行运营,不断完善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每周更新不少于3条动态信息,不断强化重大政策法规、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动态等内容宣传,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我委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日常监督由委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进行统计;定期监督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

0

12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32.4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人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年初,我委共有“忠县旅游”、“体育忠县”微信公众号,“忠县文旅”抖音号、“忠县旅游”新浪微博政务新媒体4个,由相应科室具体负责。因各分管领域内容单一,内容更新次数不达标。为切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我委立即整合关停“体育忠县”微信公众号、“忠县文旅”抖音号、“忠县旅游”新浪微博,保留“忠县旅游”微信公众号,并聘请专业公司运营。2020年,忠县旅游微信公众号社会影响力再次挤进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前五,10月排名全市文化旅游系统第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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