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的通知》(委办(2022-35))等要求,忠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9月1日—22日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开展了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共出动执法车辆75台次、执法人员418人次,共监督检查全县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184所,其中:中学24所、小学68所、托幼机构92所,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执业情况、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1份,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卫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