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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肺炎指告〔2020〕16号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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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肺炎指告〔202016

忠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424时起,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二级调整为三级。为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分类疫情防控要求,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现就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分类管理市外来忠返忠人员。对所有入境来忠返忠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食宿费用自行承担(对入境的外交人员和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对国内其他地区来忠返忠人员,凡持有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实行互认,不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对湖北省未持健康证明或绿色健康码的来忠返忠人员,按规定对应采取隔离观察、"1"管控等措施。

、加强社区排查。精准排查、精准核查境外和湖北(含武汉)来忠返忠人员,做好社区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三、规范健康检测。保留交通卫生检疫点、车站、码头、医疗机构体温检测点,其他场所全部取消体温检测。

四、落实亮码出行。继续实行渝康码(健康码)和健康证明互认,交通卫生检疫点、车站、码头、医疗机构凭渝康码(健康码)扫码进入。

五、做好开学准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校园卫生消杀、防疫物资储备、人员防疫培训、教学及就餐预案制定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此前下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文件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忠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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