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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忠县职业卫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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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忠县职业卫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被处罚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承办人员
重庆瑞竹植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9150**********701E 职业卫生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现状评价的。
警告 20230031 2023.09.07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培济、 李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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