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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0-00122
[ 发文字号 ]
忠医改〔2020〕1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忠医改〔2020〕1号 关于印发忠县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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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医改〔2020〕1号

中共忠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忠县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忠县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工作方案》已经中共忠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忠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20年7月7日

忠县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持续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医改〔2020〕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一个转变、两个重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积极借鉴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改革经验和做法,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学习福建省和三明市领导重视、履职尽责的民本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效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学习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斗争精神,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医改任务落实。学习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创新精神,强化“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在医改的一些关键环节改革上进一步取得突破、创造经验,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痛点堵点问题。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推行医改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研医改工作,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改革任务台账,明确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限。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医改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落实政府对医改工作财政保障责任。完善和落实政府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并对中医医院给予适当倾斜。结合医改重点任务推进、区域卫生规划落实等情况和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完善财政投入方式,进一步厘清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统筹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和深化医改工作。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9号),推动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国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评成功。(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教委、县文化旅游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

4.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统一部署,做好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以医共体为载体,大力推行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机制,统一集中带量采购,保证采购量。继续实行价格联动,加强配送供货管理,持续做好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动态监测工作,探索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加强医疗机构回款工作督查,确保相关药品采、供、用顺畅。(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

5.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实重庆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针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落实重庆市集中采购政策。(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6.落实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继续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净化流通环境,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推进药械交易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严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

7.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市级统一部署,落实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医改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并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

8.加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审核,建立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和违规扣分制。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动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促进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市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建立合理用药监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临床医师处方前置审核工作,对重点药品开展临床使用监测及处方点评,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落实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

9.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进一步厘清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职责,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开展“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推进远程医疗“五大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联通做实县乡村统一的医疗、财务、管理、人员等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二级公立医院持续落实总会计师制度,规范医院收支运行。(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10.执行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按照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的统筹衔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力度

11.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作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市级相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总结推广第二、三批薪酬改革试点经验,密切监测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及变化情况,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

12.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的支付标准。建立“年初预算、按月结算、年中调整、年终清算”的总额预算工作机制,促进总额预算分配更加科学合理,预算确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坚持程序公开,在总额预算控制范围内,通过医院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各医院具体预算额度,确保医院公平参与总额分配过程。(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2020年底)

13.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要求,根据重庆市统一部署,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试点。(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2021年)

(七)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4.改革完善“纵联横合”医共体“三通”建设。着力从党建、业务、医院管理等方面推进医共体党支部结对联建工作。进一步理顺“纵联横合”医共体管理协调机制、运行机制。加快推动医共体内同质化服务,抓好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医共体内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按协议约定向医共体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长效机制,开展医共体运行情况监测评估,总结形成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

15.完善慢性病等重点疾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疾病为突破口,加强医防融合,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探索医共体背景下“慢病全程管理”医防融合试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促进活动,打通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化旅游委、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底)

16.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部门联动,争取政策支持,明确村医待遇水平和发展空间的政策保障。每年通过清退一批、招录一批、培训一批、提高一批等方式,优化村医结构,开展村卫生室星级评审,对优秀村医纳入属地化招聘和“乡聘村用乡管”人选,进一步解决优秀村医的晋升出路问题。进一步细化合理分配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让有能力的村医更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获得相应服务补助。加大督促检查和通报力度,强化补助落实。(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落实中西医并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决破除阻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中医馆提档升级评定标准,打造精品中医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设置率10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医改专项(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深刻认识推广深化医改经验的重要意义,按照部门职责加强指导,给予政策支持。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励引导支持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创新性改革。在学习推广医改经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医改专项(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大力宣传,及时全面反映我县的医改实践和成效。加强医改工作交流学习,适时开展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的宣传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医改监测督导,县医改办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滞后或工作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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