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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3-001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2023年忠县医疗卫生市级随机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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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忠县医疗卫生市级随机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被处罚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别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承办人员
忠县黄宏西医诊所 9250**********699G 医疗卫生市级随机监督抽查行政处罚 允许未依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警告 忠卫医罚﹝2023﹞32号 2023.10.20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周正、宋芮侃
忠县金鸡镇蜂水村卫生室 TE50**********5001 医疗卫生市级随机监督抽查行政处罚 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乡村医生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警告并处罚款 忠卫医罚﹝2023﹞33号 2023.10.20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赵平、刘宗明
忠县马灌镇双基村回龙河卫生室 TE50**********5001 医疗卫生市级随机监督抽查行政处罚 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乡村医生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警告并处罚款 忠卫医罚﹝2023﹞32号 2023.10.19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赵平、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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