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忠县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 |||||||||
被处罚主体名称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项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机关 | 承办人员 |
王洪锦 | 5102**********2859 |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 | 警告 | 20250002 | 2025.2.20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鸿、宋芮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