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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0-002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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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经2019年4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原忠县老年大学服务中心更名为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和管理,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主要宗旨为全县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老年教育工作的法规、政策;

2.负责制定老年大学教学计划,承办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解决老年大学办学中的问题;

3.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老年大学日常教学活动,负责老年大学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各老年学校教学业务工作;

5.积极开展老年教育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规律、特点,不断提高老年教育工作水平;

6.对老年大学的学员、学习专业、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

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主任办公室、办公室等2个科室。核定事业人员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

2019年年底,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1名。

(三)机构改革情况

一是为响应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根据县机构改革调整《忠委办〔2019〕60号》文件,由县民政局举办和管理的忠县老年大学服务中心划归县卫生健康委举办和管理。忠县老年大学服务中心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人员3名,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人员机构比例为管理人员3名。为更好的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经忠县卫生健康委申请,2019年4月19日县委编办同意将老年大学服务中心更名为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更名文件《忠委编发〔2019〕]56号》,人员结构比例调整为管理人员1名、专技人员2名,调整文件《忠委编办〔2019〕106号》;其机构规格、机构类别、机构人员编制未发生改变。

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2019本单位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76万元,支出总计1.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卫生健康支出1.76万元,占10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预算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地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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