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和指导乡镇(街道)执法工作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 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 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帮扶相关工作。
10. 负责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医疗保健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 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与统计科、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信访办)、行政审批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应急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卫科(爱卫办)。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卫健委(本级)、忠县人民医院、忠县中医医院、忠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忠县妇幼保健院、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忠县医院管理中心、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29个乡镇卫生院等共计37家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4947.32万元,支出总计164947.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22.51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不断提升,医疗业务量同比上升,卫生事业收入同比增加;二是调整预算划拨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增加基本收支;三是本年调整预算并拨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了财政项目资金收支。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28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35.38万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不断提升,医疗业务量同比上升,卫生事业收入同比增加;二是调整预算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增加基本收入;三是本年调整预算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了财政项目资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17.05万元,占26.25%;事业收入121167.76万元,占73.7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2.5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380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93.45万元,增长9.93%,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不断提升,医疗业务量同比上升,医疗业务成本同比增加;二是调整预算并拨付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增加基本支出;三是本年调整预算并拨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了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9475.73万元,占66.83%;项目支出54331.86万元,占33.1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989.9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92万元,下降78.93%,主要原因是利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付本年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117.0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27.03万元,增长25.38%。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划拨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增加基本收支;二是本年调整预算并拨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了财政项目资金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8.93万元,增长32.11%。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增加基本收入;二是本年调整预算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了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41.47万元,增长88.49%。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等基本支出;二是本年调整预算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6.15万元,增长32.18%。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增加基本收入;二是本年调整预算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了财政项目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41.47万元,增长88.49%。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等基本支出;二是本年调整预算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1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5.2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今年减少人员,减少人员培训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74.17万元,占1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33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追加调整预算支出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36884.10万元,占85.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52.08万元,增长117.84%,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等基本支出;二是本年调整预算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28.0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忠县石宝卫生院院内综合改造28万元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405.58万元,占0.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8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预算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1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25.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4.18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划拨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性津补贴、基础绩效、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及超额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8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90万元,下降32.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印刷、水、电、邮电、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福利费、食堂支出及其他公用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0.9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0.9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1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一是促进卫生健康民生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指导工作,增加公务车运行费用;二是专题调研、新闻发布会接待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控制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3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促进卫生健康民生高质量发展,推进卫生工作持续前进,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指导工作,增加公务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6.83万元,主要用于外来人员考察学习、专题调研、新闻发布会等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8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员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43批次14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6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1万元,下降93.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8.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全县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本级机关及执法支队运行。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52万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减少7人,相应减少了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0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2.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3 %。主要用于采购医疗专用设备及办公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12388.0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300023P000030 |
部门联系人: |
吴志忠 | ||||||
项目主管部门: |
208-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预算支出数(万元) |
44975.45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43201.13 | ||||||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强化党的建设,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医共体改革;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加强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和职业病防治,开展全县狂犬病防治工作,消除狂犬病疫情隐患;细化好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业治理能力;推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聚焦中医药发展;落实好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四害防治工作”,规范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
2023年全面完成卫生健康整体绩效目标:(一)党建引领,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一是强政治,把好方向。二是强融合,拉高标杆。三是强监管,继续营造崇廉尚洁的氛围。(二)深化改革实践,示范效应不断拓展。一是持续推进医共体改革。二是拓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三是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成立忠县疾控局,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全覆盖,实现医防融合发展。(三)内外兼修,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二是储备医疗救治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优质医疗服务。 (四)强基固本,医疗体系不断健全。一是聚焦基本建设。县疾控中心扩建卫生应急保障用房暨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全面完工。投资4800万元迁建忠县白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工即入搬迁投用。先后投入各类资金,对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迁、扩)建或提档升级。二是聚焦人才科研创新。三是聚焦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数字健康建设,积极完成数据信息对接切换工作,梳理策划核心业务“一件事”,推进数字场景应用。四是聚焦综合监管。推进全国信用监管试点,对全县14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诚实守信机构数量同比有所增长,严重失信机构数量同比有所减少,强化了卫生行业诚信自律意识,医疗机构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不断提升,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五)聚焦民生,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推进健康行动。纵深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15个专项。市级考评“优秀”。10个乡镇、单位、村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市级卫生单位(村)创建活动。新创建市级健康企业2家。全面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因病致贫返贫底线。二是提效公共卫生服务。三是用心健康管理。实行高危孕产妇动态专案管理,死亡率连续5年为零,婴幼儿死亡率1.4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计划生育各类扶助对象新增6500余人,退出1400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出生一件事”全程网办。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指标得分 | ||||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6 |
% |
≥ |
90 |
95 |
6 | |||||
积极推动中医药发展中医适宜技术 |
6 |
种 |
≥ |
15 |
15 |
6 |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 |
5 |
% |
= |
100 |
100 |
5 |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 |
5 |
% |
= |
100 |
100 |
5 |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6 |
% |
≥ |
61 |
64 |
6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6 |
% |
≥ |
90 |
93 |
6 | |||||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覆盖率 |
6 |
% |
= |
100 |
100 |
6 |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6 |
% |
= |
100 |
100 |
6 | |||||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6 |
% |
= |
100 |
100 |
6 | |||||
基层首诊率 |
6 |
% |
≥ |
65 |
66.83 |
6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事件报告及时率 |
6 |
% |
= |
100 |
100 |
6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6 |
% |
≥ |
80 |
83.04 |
6 | |||||
传染病报告及时率 |
6 |
% |
> |
95 |
100 |
6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6 |
% |
≥ |
25 |
27.44 |
6 | |||||
婴儿死亡率(‰) |
6 |
‰ |
≤ |
3.25 |
2.18 |
6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6 |
/10万 |
≤ |
15 |
0 |
6 | |||||
卫生健康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 |
> |
75 |
90 |
6 | |||||
(2)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
项目 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 |
项目 编码 |
50023322T000002073495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 科室 |
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殷小凡 |
联系电话 |
023-54454215 |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1174.20 |
1174.20 |
100% |
10% |
100 | |||||||||||||||
当年绩效目 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无 |
目标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标2.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目标3.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均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进一步提高满意度。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是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比例 |
% |
≧ |
6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评价机构数比例 |
% |
≧ |
9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乡村医生收入 |
- |
定性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100 |
10 |
10 |
否 |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 |
- |
定性 |
中长期 |
中长期 |
100 |
10 |
10 |
否 | ||||||||||||
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用”、“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 |
- |
定性 |
稳步发展 |
稳步发展 |
100 |
10 |
10 |
否 | ||||||||||||
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满意度 |
|
≧ |
80 |
80 |
100 |
10 |
10 |
否 | ||||||||||||
说明 |
无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