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疾病预防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其他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 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 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6. 技术管理与研究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
7. 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开展全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并负责指导、培训及评估等工作。建立全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家库和健康传播材料库,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开展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对公众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并进行健康指导,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共同做好重大疫情防控工作。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年末中心核定事业人员编制82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核定内设机构 15个: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应急管理办公室、传染病预防控制科、结核病与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寄生虫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环境卫生与消媒科、学校卫生与食品卫生科、职业卫生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技术管理科、科教信息科,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7名。年末在编在岗职工73人,退休职工46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515.65万元,支出总计3515.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51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8.69万元,占77.90%;事业收入776.96万元,占22.10%。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1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43.49万元,占63.81%;项目支出1272.16万元,占36.19%。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38.6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12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2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31万元,增长72.96%。主要原因是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及卫生防疫津贴;追加2023年基本支出调整预算资金;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2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31万元,增长72.96%。主要原因是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及卫生防疫津贴;追加2023年基本支出调整预算资金;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资金。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05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培训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4.60万元,占9.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9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405.45万元,占87.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1.44万元,增长90.30%,主要原因是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及卫生防疫津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73.58万元,占2.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5人,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4.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66万元,增长26.16%,主要原因是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工资及2022年工资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医疗保险等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公用经费16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3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5人,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运行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照年初预算数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万元,下降17.81%,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辆及卫生应急保障车辆日常运行、维修保养、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照年初预算数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5万元,下降35.22%,主要原因是上年疫苗冷链配送及疫情防控等项目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大。
公务接待费2.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项督导、检查指导及调研评审发生的住宿费、餐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照年初预算数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1万元,增长917.39%,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各项检查指导及评审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4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4.8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举行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复评审会议费在财政拨款支出中列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本年二甲疾控创建外出学习培训频次较上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苗冷链运转维护费、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97.3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项目编码: |
50023322T000000064147 |
自评总分: |
97.5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208-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11-社会保障科 |
部门联系人: |
曾佩佩 |
联系电话: |
54454804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1,880,000.00 |
1,410,000.00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880,000.00 |
1,410,000.00 |
75 |
10.00 |
7.5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1,880,000.00 |
1,410,000.00 |
75 |
|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3.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
全年项目资金到位141万元,所有资金均按要求使用完成,资金执行率100%。全面高质量完成了职业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卫生健康项目督导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控制了疾病的流行,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了全县人民的健康。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
人 |
≥ |
17800 |
19498 |
9.54 |
100 |
10 |
10 |
否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否 |
|
辖区内适龄女学生宫颈癌疫苗接种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职业健康检查人次 |
人次 |
≥ |
800 |
1167 |
45.88 |
100 |
10 |
10 |
否 |
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较上年增加 |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巡查次数 |
次 |
≥ |
4 |
4 |
0 |
100 |
10 |
10 |
否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 |
% |
≥ |
85 |
85 |
0 |
100 |
20 |
20 |
否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满意度 |
% |
≥ |
85 |
85 |
0 |
100 |
10 |
10 |
否 |
|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