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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5-000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重庆市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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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开展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忠县推进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和指导乡镇(街道)执法工作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 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 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全县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4. 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 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工作职责。

6.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帮扶工程相关工作。

10. 负责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医疗保健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 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县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忠县实践,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机构设置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与统计科、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信访办)、行政审批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应急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卫科(爱卫办)。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卫健委(本级)、忠县人民医院、忠县中医医院、忠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忠县妇幼保健院、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忠县医院管理中心、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29个乡镇卫生院等共计37家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8713.8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66.49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县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不断提升,医疗业务量同比上升,卫生事业收入同比增加;二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本年度纳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决算,增加了项目收支。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68040.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55.41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县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不断提升,医疗业务量同比上升,卫生事业收入同比增加导致;二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本年度纳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决算,增加了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12.69万元,占26.2%;事业收入124027.54万元,占73.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523.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9.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67495.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87.7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不断提升,医疗业务量同比上升,医疗业务成本同比增加;二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本年度纳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决算,增加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7849.65万元,占40.5%;项目支出99645.69万元,占5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1218.4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9.7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忠县中医医院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付本年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012.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5.6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本年度纳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12.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5.6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本年度纳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16.62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代编年初预算,年末调整预算列入各预算单位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12.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5.6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本年度纳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决算,增加了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16.62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代编年初预算,年末调整预算列入各预算单位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支结余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1.5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退休、执法支队改制人员分流调出系统外等原因导致人员减少,调整预算减少了人员培训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6.58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8.59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及退休职工职工死亡等原因,调整预算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6787.39万元,占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00.30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代编年初预算,年末调整预算列入各预算单位决算。

4)住房保障支出387.13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预算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6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30.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895.32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一是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改制人员分流调出本系统外;二是上年度发放2020-2022年超额绩效补助、核增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绩效,本年度该项目取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性津补贴、基础绩效、目标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及超额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37.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46.49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人员分流调出系统外导致财政预算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印刷、水、电、邮电、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福利费、食堂支出及其他公用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5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2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制度,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年初预算控制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0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3.91万元,主要用于外来人员考察学习、专题调研等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控制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2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人均接待费用,减少接待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8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3万元,增长20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医疗业务、公共卫生发展需要召开各项业务工作会议,增加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5.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35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基本公共卫生、重大传染病等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支出费用。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41.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7.0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对各乡镇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业务工作督导,增加了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本级机关及执法支队运行。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44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分流调出系统外导致财政预算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了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79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7.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53.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28.5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6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3 %主要用于采购医疗专用设备及办公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21642.2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 目名 称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300023P000030

部门联系人

吴志忠

项目主管部门

208-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预算支出数(万元)

44012.69

全年执行数(万元)

44012.69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强化党的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医共体改革;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加强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和职业病防治,开展全县狂犬病防治工作,消除狂犬病疫情隐患;细化好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业治理能力;推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聚焦中医药发展;落实好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四害防治工作”,规范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面完成卫生健康整体绩效目标:(一)党建统领工作有新气象。县人民医院党建工作入选中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优秀党建品牌案例,“忠心向党,医路民”入选全市机关党建品牌,成功创建市级党建示范医院1家、示范党支部3个、党员示范岗1个。新增国家级名老中医1人,市级头雁卫生人才18名,引进研究生15名。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清廉医院建设实现全覆盖。(二)医疗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入选全国“2024年美丽医院建设优秀案例;县中医院挂牌重庆中医药学院教学医院,入选全市“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连续三年绩效考评全市前五,1例门诊病案获评全国“百佳病案”,“妇孺国医馆”通过国家评审。新增甲级基层医疗机构3家,“美丽医院”19家,拔山中心卫生院通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验收,市级重点学科建设2个,2项中医诊疗技术入选全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全国中医药针刀技术学术年会在忠召开。(三)医药卫生改革有新成效。深化医共体“三线一网”改革,推行“院长回归临床”,县域内就诊率、基层诊疗量连续7年分别保持在90%65%以上。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3.6%6.4%4个数字健康场景应用全部贯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一件事”纳入市级“一本账”。(四)公共卫生服务有新作为。成立县精卫中心,重精患者服务管理排全市第二、渝东北第一。稳妥实施疾控体系改革,争取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试点。构建“医防、医育、医体、医养”网格化服务体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提升至5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绩效评价,连续两年排名渝东北第一,全市前三。入选全国优秀执法案例1个,市十大典型案例2个,市级优秀案例3个。(五)惠民健康服务有新改善。深入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忠县推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33%,人均期望寿命79.1岁。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3.9个,使用率51%、备案率100%,老年医学科设置率达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6%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指标得分

计划生育奖扶特别扶资金发放到位率

7

%

100

100

7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8

%

100

100

8

医疗废物物收运处置覆盖率

7

%

100

100

7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6

%

100

100

6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8

%

63

72.9

8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8

%

90

98.2

8

传染病报告及时率

8

%

95

100

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8

%

30

32.58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6

%

85

97.8

6

婴儿死亡率

7

3.25

2.6

7

积极推动中医药发展中医适宜技术

6

15

15

6

基层首诊率

7

%

65

66.27

7

卫生健康服务对象满意度

7

%

80

90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率

7

%

100

100

7













2)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补助资金

项目

编码

50023324T000004349368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

科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黎万军

联系电话

023-5445241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

8557.29

8557.29

100%

10%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 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目标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额完成绩效目标:2024年计划生育项目发放奖励扶助对象39980人,发放特别扶助对象1551人,发放计划生育其他困难对象933人,发放一次性奖励扶助对象1707人,全年目标人数完成率100%。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相关重点人群的人性化关怀、关爱,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

100

100

100

25

25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

=

100

100

100

20

20

资金到位率

%

60

100

100

15

15

社会稳定

定性

逐步提高

完成

100

15

15

家庭发展能力

定性

逐步提高

完成

100

15

15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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