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开展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忠县推进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和指导乡镇(街道)执法工作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 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 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全县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4. 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 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工作职责。
6.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帮扶工程相关工作。
10. 负责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医疗保健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 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县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忠县实践,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机构设置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与统计科、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信访办)、行政审批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应急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卫科(爱卫办)。
2024年底在职职工2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忠县人民医院、忠县中医医院、忠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忠县妇幼保健院、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忠县医院管理中心、忠县老年教育服务中心、29个乡镇卫生院等共计37家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1401.5万元,支出总计1140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84.62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2024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增加项目收支;二是机构改革原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纳入本单位核算,增加基本收支。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4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84.62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2024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增加项目收入;二是机构改革原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纳入本单位核算,增加基本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1.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84.62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2024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增加项目支出;二是增加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91.2万元,占6.1%;项目支出10710.3万元,占93.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01.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84.62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2024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增加项目收支;二是增加机构改革原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预算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84.62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2024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增加项目收支;二是增加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70.77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增加项目经费,如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3157.29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923.97万元;二是追加调整预算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预算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84.62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度由财政直接编列决算,2024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增加项目支出;二是增加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70.77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增加项目经费,如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3157.29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923.97万元;二是追加调整预算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预算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07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纳入本单位核算,调整预算增加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26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9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并入本单位核算,追加调整预算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1201.4万元,占9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3.62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增加项目经费,如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3157.29万元、疫情防控经费1923.97万元;二是追加调整预算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人员经费预算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6.7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4万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划转本单位核算,调整预算增加住房保障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7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划转本单位核算,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67.1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4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退休人员划转本单位核算,增加了退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制度,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卫生健康单位到本单位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加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工作、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等会议,增加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5万元,降低4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日常办公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4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划转本单位核算,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车改革账务待处置1辆、报废账务待处置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0710.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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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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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项目 编码 |
50023322T000000064147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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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 部门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 科室 |
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杨凤祥 |
联系电话 |
023-54452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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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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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84.85 |
84.85 |
100% |
1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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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 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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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开展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
无 |
2024年项目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全县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均达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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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 |
90 |
95.96 |
100 |
5 |
5 |
否 | |||||||||||||||
|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 |
≧ |
90 |
95.78 |
100 |
5 |
5 |
否 |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 |
≧ |
9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 |
95 |
98.2 |
100 |
5 |
5 |
否 |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 |
90 |
96.26 |
100 |
5 |
5 |
否 | |||||||||||||||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 |
≧ |
70 |
72 |
100 |
15 |
15 |
否 | |||||||||||||||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
- |
定性 |
不断缩小 |
完成 |
100 |
15 |
15 |
否 |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 |
32 |
32.58 |
100 |
20 |
20 |
是 | |||||||||||||||
|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 |
- |
定性 |
较上年提高 |
完成 |
100 |
10 |
10 |
否 | |||||||||||||||
|
说明 |
无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导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