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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5-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忠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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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妇幼保健院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指导、信息管理和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妇幼健康管理的业务指导机构,是重庆西南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市中医院的专科联盟成员单位。我院设立了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含儿童保健科和儿科疾病诊疗)、妇女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三大业务部,中医科、综合科、婚(孕)检科、妇幼健康管理科等专业科室。配备了GE彩超、进口宫(腹)腔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增设了CRP检测、系统彩超、NT检查、微量元素检测、母乳分析、髋关节彩超(儿童)等新项目,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机构设置

医院围绕妇女、儿童两大人群健康需求,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三大业务部,中医科、综合科等专业科室,内设科室13个,临床医技科室22个,独立专业病区5个。编制床位103张。在职职工190人,高级职称13人、中级60人。现有编制90人,在职职工8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3人,管理人员4人),2024年年末共计退休人员45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收入总计7628.49万元,支出总计6410.01万元,结余1218.48万元。收入增加是因为新建综合病区项目,同时医院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改善,医疗业务拓展;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医院将成本控制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和个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如水电、办公耗材等)。

2.收入情况。2024年收入合计762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9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医院增设科室,发展新项目,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加以改善,医疗业务拓展,事业收入稳步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35万元,占总收入的27.43%;事业收入5536.13万元,占总收入的72.57%

3.支出情况。2024年支出合计641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3.58万元,降低13.42%,主要原因是医院将成本控制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和个人,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如水电、办公耗材等)。其中:基本支出3437.95万元,占53.63%;项目支出2972.06万元,占46.37%

4.结余情况。2024年年末结余1218.48万元,结余较上年增加得益于收入与成本的双轮驱动:一方面,通过增设科室、拓展新项目、改善基础设施与就医环境,医疗业务持续扩大,带动事业收入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医院严格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开源节流并举,年末结余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092.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2092.3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809.98万元,降低27.91%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基本收入、支出均为1794.39万元,较2023年减少了467.76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支出均为297.97万元,较2023年减少了342.2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26%,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降低0.7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较上年减少,财政公用经费预算数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8%,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75.55万元,增长27.39%,主要原因是根据忠人社〔202439号文件精神,将超额绩效纳入在编人员机关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差额于当年补缴,导致该项支出显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653.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884.64万元,降低34.86%,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成本管理取得成效,卫生健康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82.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4%,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基数总额减少,财政公用经费预算数相应减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超出部分由单位资金支付。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超出部分由单位资金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院参观学习、接受相关单位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超出部分由单位资金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34.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降低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较上年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培训费减少。因我单位不在会议费统计范围之内,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97.9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忠县财政局下达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资金51万元,用于忠县妇幼保健院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我院严格按照要求,资金全部用于忠县妇幼保健院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主要用于购买医疗设备和DRG系统。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2.2024年,忠县财政局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246.97万元,医院严格按照要求,资金全部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农村两癌项目95万元,基本避孕服务60万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7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55万元,儿童健康项目监督10万元,12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19.97万元。孕产妇保健服务和儿童管理覆盖率逐年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效果显著,孕期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 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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