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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MB16875297/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渝医保办〔2022〕4号
[ 主题分类 ]
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医保药品贝伐珠单抗的医保报销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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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医保办〔2022〕4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医保药品贝伐珠单抗的医保报销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单位: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中,医保药品“贝伐珠单抗”(注射剂)的医保规定,分别出现在西药部分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该药用于治疗肝细胞癌的有关医保报销规定,易引发歧义。

按照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电话通知精神,凡是我市参保人员在治疗肝细胞癌过程中,符合“贝伐珠单抗联合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或“信迪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规定的,“贝伐珠单抗”(注射剂)均可按规定予以医保报销。国家以后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医保药品贝伐珠单抗有关医保规定


所在医保目录位置

药品分类

编号

药品名称

剂型

备注



西药部分

801

贝伐珠单抗

注射剂

1.转移性结直肠癌: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2.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3.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rGBM):贝伐珠单抗用于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治疗。4.肝细胞癌(HCC):本品联合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


药品分类代码

药品分类

编号

药品名称

医保支付标准

备注

协议有效期

谈判药部分

102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

1.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信迪利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2.信迪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未经系统治疗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3.信迪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铂类化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或复发性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4.信迪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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