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您当前的位置: 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33MB16875297/2020-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忠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字号:
分享: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职责,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执行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负责拟订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承担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指导并监督实施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

7.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资格申报、审定、信息变更、考核管理。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10.承担医疗救助职责。负责拟订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11.负责拟订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政策,落实离退休干部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政策。

12.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5.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忠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忠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忠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副局长1,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设3内设机构:办公室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下属事业单位为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与下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同址办公,财务统一核算。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属于20194月县机构改革的新成立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2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2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3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0.7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网络运行费和保障医保事务经办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0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5.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8.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万涛  联系方式:(电话:023-544534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