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医保局严格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忠府办发〔2021〕42号)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1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忠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内容,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二)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我局对涉及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分别建立好存量清理台账、会审台账及举报处理台账。通过梳理和排查,我局未出台任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县联席会议有关文件,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实施细则的解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举报处理回应机制等内容。
(三)不断强化医疗保障行业监管。一是围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在忠州日报曝光医疗保险典型案件,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三是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三假”“三乱”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对巴蔓中医医院违规线索移交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四是对2018年至2020年医保基金监管处理情况进行彻底清理,实现全部清零。五是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年共追回本金154.36万元,处违约金200.60万元。
(四)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一是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县所有具备住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全部实现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另有2家诊所、106家药店实现异地门诊就医直接结算,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实现5种慢特病门诊就医跨省直接结算。二是对“两病”办理做减法。新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马上办”,已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参保人“自动办”。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办事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理制等制度,明确各项服务办理流程。四是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将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登记、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查询等高频办理事项下沉到村(社)代办。
(五)及时完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制度。一是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形成浓厚的法治医保氛围。二是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作出了具体说明。三是聘请7名社会监督员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四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守法遵纪崇德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六)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分配等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党组集体研究,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并听取卫生健康、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对于医保基金的监管仍然是采用协议管理的方式,医疗保障部门尚未开展行政执法,管理手段较单一,监管力度较薄弱。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2年,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以领导率先垂范、职工认真落实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二)全面施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利用市医保局为我局配备的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摄像机和照相机等设备,做好音像资料保存,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大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曝光和移送力度。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中共党员、监察对象为违反相关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或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及时将相关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形成更加有力的震慑。